国庆期间,我校党支部严格按照省市区纪委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学校没有任何违纪事件。
20xx年,学校党委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在地区第四纪工委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八届四次全会和地区纪委委员(扩大)会议,紧紧围绕学校党委中心工作,以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支撑,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积极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地委、行署重大决策部署,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
根据地委、行署的要求,我校党委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王岐山同志的工作报告、张春贤同志在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和自治区纪委八届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紧紧结合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共产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决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地委行署的安排部署,及时召开党委会议,安排学校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密联系学校实际,认真展开讨论,积极开拓创新,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推进学校反腐倡廉建设向纵深发展。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反腐倡廉工作,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地区关于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哈地党办发[20xx]34号)精神,我校结合实际,及时制定了《哈密职业技术学校关于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全年工作紧紧围绕实施意见进行开展落实。
1、建立健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赵国强担任,副组长由校长刘晓刚、副校长刘志怀、副校长张毅、副校长姜西亭担任,
成员党政办主任和各支部书记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由一名副职领导兼任,成员由纪检室和党政办工作人员组成。
2、强化干部“一岗双责”意识,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
我校对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与学校总体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内容逐项分解,制定了《哈密职业技术学校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哈密职业技术学校20xx年党委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方案》、《哈密职业技术学校各支部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对党委成员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做到了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同时,学校党委与党委成员以及七个党支部分别签订了责任书,使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各责任部门,一级抓一级,实行年终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与年终评优评先进行挂钩,增强了分管领导和各支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性,从而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的责任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机制,为促进学校的健康协调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学校党委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十项规定”和地委“十二项规定”,认真落实《哈密职业技术学校关于落实地委十二项规定的实施方案》,学校领导班子确实将中央、自治区、地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及本实施细则的要求落到实处,始终坚持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把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活动结合起来,采取得力措施,完善规范制度。
一是严禁公款出国出境旅游考察培训。我校无一人用公款出国出境旅游考察培训。
二是严格公务用车配备管理。关于单位配置公务用车的标准,没有超标。提倡多步行、少用车,就近开会、办事的一律不派车,办领导带头坚持,全办上下形成较好用车风气,节省大量车辆经费。
三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控制接待范围,简化迎送程序,实行定点接待。没有发生领导干部以公务接待为名在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期间相互宴请,也没有以同学会、校友会等各种名义请客送礼行为。
四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开展节能降耗工作,通过开展节水、节电、办公用品配备、开启OA办公系统等网络工具办文、办公、减少纸质文件的印发、加强办公用品的循环使用等活动,使一般性支出得到控制。
五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20xx年学校成立财经工作领导小组。经费开支项目先行申报、批准后办理,经手人签字、秘书科审核、分管领导签字、主要领导审核。重要开支必须经财经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推行公务卡,定期公布经费使用情况,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杜绝了违纪违规开支。
四、《惩防体系20xx-2017工作规划》落实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实施纲要》和自治区《预防职务犯罪条例》,根据地区教育局文件精神,我校建立健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制定《哈密职业技术学校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完善预防监督网络,突出预防重点,强化预防措施,最大限度地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同时,各级参加地区争创“无职务犯罪先进单位”活动。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哈密职业技术学校争创“无职务犯罪先进单位”活动实施方案》,将学校开展“无职务犯罪先进单位”相关活动从指导思想、活动内容、方法步骤、组织机构、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了安排布置,通过开展相关的活动,使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又迈上新台阶。
五、推进效能建设和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为了深入落实地区关于开展绩效考核工作精神,学校紧紧围绕20xx年重点工作和职能工作,结合各部门实际,制定了《哈密职业技术学校20xx年绩效目标及考评指标》,对21个方面的工作从任务指标、目标值、权重、计分方式、完成时限、评分细则、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数据来源和考核单位等项目进行细化、量化,从而确保了考评标准平衡、科学、可操作性强,此考评指标为学校20xx年各项工作高效、有序的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通过一年来全校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年初制定的各项指标任务全部完成。
六、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情况。
第一、对党员领导干部开展经常性教育情况;学校党委把党员经常性教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制定学习计划,利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周三下午的支部政治学习时间和业余时间,对照计划组织学习,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参加带头参加所在基层党组织的集体学习,坚持给党员讲党课、作形势报告,激发党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二、第十六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情况;根据地区教育局《哈密地区第十六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安排意见》(哈地教党发〔20xx〕22号)文件要求,一是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哈密职业技术学校关于第十六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并下发到全校各支部,对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月活动作出了具体安排和部署,从制度和方案上确保本次活动的顺利开展;二是于7月11日召开支部大会,校党委书记赵国强在大会上作动员报告,就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进行了总动员。重点强调全校党员、干部、职工必须充分认识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的意义和重要性,保证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的质量和效果。二是学校党委中心学习组以及各支部党员集中学习了*视察新疆工作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自治区纪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王岐山书记有关担当和履行好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讲话精神;《张春贤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重要言论摘编》;自治区党委《关于共产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新党发〔20xx〕1号);地委委员(扩大)会议和地区纪委委员(扩大)会议精神;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规定的学习内容等。三是学校把廉政教育月活动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与学校效能建设活动紧密相结合,与学校示范校建设工作相结合。通过开展廉政教育学习活动,提高了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显著增强;使党员干部的工作责任心、政治责任感显著增强;使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文化侵蚀的能力显著增强,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工作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
七、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建设情况。
第一、党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我校党务公开工作能够按照《地区20xx年党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具体要求认真进行,建立健全了学校党务公开网页和公示栏,及时将有关内容公开公示,认真接受广大教职员工、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情况;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在学校已建立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体系基础上,结合学校党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工作的内容,从学校重大决策流程、领导班子廉政风险防控、学校各项权力流程、单位廉政风险防范、各部门廉政风险防控等方面,又进行了新的梳理、补充、调整,保证廉政风险防范制度进一步规范化,使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处于动态管理中。
第三、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地区“五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办法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十项规定”、地委“十二项规定”。坚持“五重一大”报告(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重大事件处置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制度、国内交往中收受礼品登记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等制度,切实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党委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强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提高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决策水平,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每月就“五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情况按时统计上报至地区第四纪工委。
第四、贯彻党内监督条例,落实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党政正职“四不直接管”制度情况;我校党委于20xx年3月即进行研究,从遵守政治纪律的高度,充分认识落实“四个不直接分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地委的决策部署,按照要求调整领导班子分工,明确分工职责,健全监督机制,并在具体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绝不允许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将“财务、人事、工程项目和物资采购”交由副职分管。今年继续按照地委在全地区推行党政正职“四个不直接分管”的要求,认真做好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项目和物资采购工作,未发生违纪现象。
八、开展纠风和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我校在纠风工作中,进一步规范招生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教育收费管理制度。学校招办及时公布招生政策,公开招生流程,将预防腐败的各项要求融入招生工作之中,完善了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体系,及时公开招生、考试、录取等各阶段的信息,严格考试纪律,加强各类考试的试题保密和教务管理工作,强化监考人员的培训、教育和管理,制止考试腐败,维护考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全面推进规范教育收费活动,积极防范招生违法违纪行为,以维护录取工作的公正、公平。同时,学校纪检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九、加大纪检履行监督职责力度,积极协助学校党委解决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学校督查小组定时或不定时的对学校教职工在岗情况、各支部学习活动情况、各处室部所落实完成学校重点工作情况进行了重点督查。同时,进一步加强了纪检室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力度,在参与对学校物资采购和基建项目的招标、物资采购、设备验收工作方面,开展事前、事后监督。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了监督检查制度建设,推进了防治腐败的制度改革和创新,使学校各项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制度更趋于完善,形成科学规范、防范有力、行之有效的预防腐败管理机制。通过督查工作加强了对干部的教育,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并纠正,有力的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十、完善信访举报网络,开展信访工作情况。
学校通过健全工会和纪检监察室职责,建立健全了信访制度,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妥善解决信访诉求,在20xx年信访工作中,无发生集体上访事件,保证了学校工作的顺利进行。
新学期开学后,北方民族大学印发《关于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整治“四风”问题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在全校范围组织开展整治“四风”问题回头看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整治“四风”问题专项检查工作。
学校成立了由学校办公室、组织部、纪委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审计处、后勤管理处等部门组成专项检查组。专项检查从开展整治“四风”问题回头看的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四风”问题专项检查的情况、十八大以来“四风”问题统计与分析等三个方面进行。专项检查工作采取自查和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由全校各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并提交自查报告。学校专项检查组对各单位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查看、座谈、重点访谈等方式,针对公务招待、公务用车、公务出国等三公经费使用、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改进文风会风、财经纪律、资产管理等重点内容进行了专项检查。学校根据专项检查结束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
学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查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以党风政风推动社风民风,在中秋节、教师节、国庆节期间,学校按照《中共湖里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20xx年中秋国庆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的通知(厦湖教工委〔20xx〕42号)》作出的严明纪律部署,认真落实严明纪律、纠正“四风”等工作,确保形成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中秋国庆佳节氛围。现就我校中秋国庆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工作情况自查汇报如下:
一、学习统一思想。
1.及时传达,领会精神。在9月4日书记、校长参加“全省教育系统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 ‘四风’工作视频会议”后,分别召开支委会、行政会,及时传达和学习会议精神、上级指示要求。组织行政班子成员,认真讨论《关于20xx年中秋国庆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的通知(厦湖教工委[20xx]42号》的有关要求。安排工会配合总务部门,由学校财务做好自查工作,并及时将自查情况汇报到行政会。支部将《湖里区教育局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中共湖里区委教育工委湖里区教育局关于教师节等节日期间在全区各类学校教师中开展“不收礼”活动的通知(厦湖教工委〔20xx〕44号)》等文件传到学校教师工作QQ群共享中,引导教师自学,并做好笔记。
2.大会明确要求。根据区教育局《关于深入学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的要求,分别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全体教工大会,传达上级文件的精神,按照区教育局《关于重申中秋国庆期间“十个严禁”的通知》里的具体内容,对全体党员、教师提出明确要求,严格禁止“中秋节、教师节、国庆节”期间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财物;严格禁止违反规定从事有悖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活动;严禁向学生索要或暗示索要财物等。学校严格禁止教师向校领导送礼,请教师监督校领导是否有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
二、开展活动,落实制度。
1.开展教育活动。结合开展“以案明纪”专题警示教育活动,支部组织教师通过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区教育纪工委《关于转发〈我省教育系统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情况及有关典型案件的通报〉的通知》、《关于组织教师学习〈黑龙江“女教师骂学生索要礼物”〉相关报道文章的通知》,强化廉洁从教的师德教育,使教师明确自身的职业道德要求,树立为学生服务的宗旨意识。学校组织教师学习《*在北京师范大学考察:号召全国广大教师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使大家树立教师职业光荣感,从而从思想上进一步树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的决心。
2.开展自查活动。学校按照“遵规守纪无小事,各项规定必须得到确实的落实,制度必须得到遵守,任何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到廉洁自律,不违章违纪”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全体教师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填报《党员干部、教职工廉洁从政、从教“四对照、四查找”登记表》和《教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执行十个“严禁”情况自查表》,校级领导还填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个人自查、检查登记》等。学校财务自觉加强对节日期间财务管理的检查,严肃财经纪律。经查,学校在中秋、国庆期间,我校没有以组织“博饼”等名义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各种购物卡。没有以中秋“博饼”为名用公款吃喝、相互宴请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没有用公款组织单位干部职工进行“博饼”活动,没有用公款赠送月饼和各种节礼,没有利用工作时间组织干部职工开展节庆活动,没有发生以节日为借口进行以权谋私,或以工作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等违法乱纪现象。总之,学校在中秋节、教师节、国庆节期间,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的工作,杜绝了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没有出现任何违反纪律和规定的问题。
三、关注民生,做好工作。
1.领导带头示范。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过文明、节俭、祥和、廉洁的节日,是学校严格遵照上级要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文件精神的具体表现。我校按照区委教育工委要求,党政领导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把手”负总责,在率先垂范的基础上,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增强政治敏感性,严把审批关。在此基础上,党政领导积极贴近群众,深入开展各种“送温暖”慰问活动,为党员、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学校节日期间,为过生日的教职工,举行简单而有意义的集体庆祝生日的仪式,为退休教师举办重阳节庆祝活动,表达了支部、学校、工会的关心和慰问之情。
2.党员行政表率。学校行政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遵守规定,模范执行纪律规定,严格监督管理,取得师生的信任和支持。活动期间,学校的党员同志们表现高风亮节,严于律已、以身作则,守住底线,不踩红线激励,团结全体教师,围绕在支部和学校这个大家庭中,为学校发展,尽主人翁的职责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