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深化作风建设,市纪委决定从5月初至11月底,在全市开展以“正风肃纪促发展”为主题,以“学党规党纪,抓‘两个责任’落实、抓‘四风’问题整顿,定责、问责、考责”为主要内容的“一学两抓三责”活动。
这次活动对象为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其所属机构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重点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活动主要内容是学习党规党纪,提升执行党规党纪的自觉性,强化各级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抓“两个责任”落实和“四风”问题整顿,督促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切实落实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省委《关于构建作风建设常态化的实施意见》,建立纠“四风”常态化机制;以“定责、问责、考责”为重点,建立“两个责任”落实保障机制,其中“定责”就是要明晰责任、逐级厘清责任清单,“问责”就是落实“一案双查”、严格问责追究,“考责”就是强化检查考核、合理评价责任落实情况。
在整改提高、督查问责阶段,各级各单位要对照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领导责任整改方案,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整改方案,整顿“四风”、治理“为官不为”、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推进作风建设整改方案。在市直单位和全市范围内分批分层次举办党规党纪电视知识竞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层次组织廉政法规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强化“四风”整顿和“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强化对公款吃喝、公款赠送节礼、公款旅游、利用婚丧喜庆敛财等突出问题的明察暗访,坚决制止“四风”隐身变异、反弹回潮的现象。各级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市委治“懒”意见,严格执行问责暂行办法,切实解决工作中不愿担当、不敢担当、不能担当的问题。严格问责追究,各级各单位要改进和完善“两个责任”督查考核机制,推动“两个责任”全面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四风”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在学习查摆、逐级定责阶段,各级各单位要灵活采用讲党课、举办廉政大讲堂、观看警示教育片、到警示教育基地实地参观、开展以案说法庭审教育等教育学习方式,对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的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和形势教育。各级领导班子要对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四风”整顿中存在的问题、治理“为官不为”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自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推进“三转”、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情况进行自查,各级领导干部要对照党规党纪、“一岗双责”、治理“为官不为”进行自查,党员干部要对照党规党纪、本系统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和干部行为准则进行自查。明岗定责,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制度,形成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落实“两个责任”签字背书制度,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在总结梳理、评议考责阶段,组织督导检查组评议、干部职工评议和纪委委员评议,评议结果由以上三项综合确定。突出结果运用,活动开展情况及评议考责结果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活动期间查处的违纪和问责问题一律公开通报曝光,对党规党纪知识测试成绩进行通报、记入干部廉政教育档案,并作为对干部提拔、交流、重用廉政把关的一项依据,各级各单位开展党规党纪学习教育情况纳入单位精神文明创建考核内容,对评议考责结果排名后十位的市直单位,后两位的县(市)、区,以及活动期间问题比较突出的单位进行约谈。
活动期间,市纪委将适时组织集中督导检查,全面检查各级各单位活动自行开展情况、按要求学习自查情况以及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取得实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深化作风建设,市纪委决定从5月初至11月底,在全市开展以“正风肃纪促发展”为主题,以“学党规党纪,抓‘两个责任’落实、抓‘四风’问题整顿,定责、问责、考责”为主要内容的“一学两抓三责”活动。
这次活动对象为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其所属机构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重点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活动主要内容是学习党规党纪,提升执行党规党纪的自觉性,强化各级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抓“两个责任”落实和“四风”问题整顿,督促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切实落实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省委《关于构建作风建设常态化的实施意见》,建立纠“四风”常态化机制;以“定责、问责、考责”为重点,建立“两个责任”落实保障机制,其中“定责”就是要明晰责任、逐级厘清责任清单,“问责”就是落实“一案双查”、严格问责追究,“考责”就是强化检查考核、合理评价责任落实情况。
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在学习查摆、逐级定责阶段,各级各单位要灵活采用讲党课、举办廉政大讲堂、观看警示教育片、到警示教育基地实地参观、开展以案说法庭审教育等教育学习方式,对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的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和形势教育。各级领导班子要对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四风”整顿中存在的问题、治理“为官不为”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自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推进“三转”、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情况进行自查,各级领导干部要对照党规党纪、“一岗双责”、治理“为官不为”进行自查,党员干部要对照党规党纪、本系统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和干部行为准则进行自查。明岗定责,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制度,形成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落实“两个责任”签字背书制度,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各级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市委治“懒”意见,严格执行问责暂行办法,切实解决工作中不愿担当、不敢担当、不能担当的问题。严格问责追究,各级各单位要改进和完善“两个责任”督查考核机制,推动“两个责任”全面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四风”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在整改提高、督查问责阶段,各级各单位要对照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领导责任整改方案,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整改方案,整顿“四风”、治理“为官不为”、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推进作风建设整改方案。在市直单位和全市范围内分批分层次举办党规党纪电视知识竞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层次组织廉政法规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强化“四风”整顿和“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强化对公款吃喝、公款赠送节礼、公款旅游、利用婚丧喜庆敛财等突出问题的明察暗访,坚决制止“四风”隐身变异、反弹回潮的现象。
在总结梳理、评议考责阶段,组织督导检查组评议、干部职工评议和纪委委员评议,评议结果由以上三项综合确定。突出结果运用,活动开展情况及评议考责结果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活动期间查处的违纪和问责问题一律公开通报曝光,对党规党纪知识测试成绩进行通报、记入干部廉政教育档案,并作为对干部提拔、交流、重用廉政把关的一项依据,各级各单位开展党规党纪学(个人反腐倡廉自查报告)习教育情况纳入单位精神文明创建考核内容,对评议考责结果排名后十位的市直单位,后两位的县(市)、区,以及活动期间问题比较突出的单位进行约谈。
自五月中旬以来,观音堂镇认真按照市、县纪委工作部署,扎实开展以“正风肃纪促发展”为主题,以“学党规党纪,抓‘两个责任’落实、抓‘四风’问题整顿,定责、问责、考责”为主要内容的“一学两抓三责”活动。
此次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学习查摆、逐级定责阶段。要求全体机关干部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开展“一学两抓三责”活动的重要意义并对照党纪党规、落实“一岗双责”、治理“为官不为”和机关管理制度进行自查,并于6月1日前写出自查报告。在6月底前,各党员干部及领导班子要明岗定责,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制度,形成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第二阶段是整改提高、督查问责阶段,从7月开始至9月中旬结束,包括制定整改方案、开展党纪条规知识竞赛和测试、强化“四风”整顿和为官不为专项整治、集中督查和严格问责追究等环节。第三阶段是总结梳理、评议考核阶,包括督导检查组评议、干部职工评议和纪委委员评议等环节。
活动期间,观音堂镇纪委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扎实开展好每一个环节,并组织集中督导检查全体党员干部按要求学习自查情况以及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取得实效,真正形成风清气正、求真务实、纪律严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