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突出。一是县城农贸市场和乡镇农贸市场的规划和建设严重滞后。我县城乡农贸市场没有详细规划,上级政府和地方政府已有10多年没有投资建设城乡农贸市场了。因此,我县城乡农贸市场基础设施落后,存在着食品卫生和安全隐患。因工商体制改革时遗留的问题,我县市场服务管理中心仅接管4个有形市场,而断龙、罗依溪、高峰、野竹、草塘等市场因无有形资产,没有移交给市场中心管理。随着国家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的执行,没有移交的市场管理上基本处于无序状态;二是法规标准制定滞后,规范管理难到位。目前,全国没有统一的法规标准,我省XX年修正的《湖南省城乡集贸市场管理条例》,执法主体是工商部门,商务部门只有协调、服务、进行事务性管理的责任。因此,日常监管工作处于无法可依,“多头管理”的被动局面;三是县市场服务管理中心体制不顺、机制不活。我县市场服务管理中心现有工作人员28人,其中在编人员10人,财政差额拨款8人,聘用人员18人。其工作任务是负责管理县城民族大市场一楼的农贸市场和3个乡镇农贸市场,对其进行事务性管理,并提供服务,收取费用,是典型的政企合一的体制,没有依法管理市场的职能,特别是人员结构五花八门,难以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四是“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配套措施未跟上,即流通企业的配送没有达到要求,县财政的补助奖励有难度,对“农家店”的监督、管理、指导难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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