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办学行为“十二条规定”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更新时间:2023-07-22 02:45:15文/高考志愿库

  根据山西省教育督导室《关于对山西省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十二条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晋教督[2015]21号)文件精神,按照翼城县教育督导室要求,我校对贯彻落实“十二条规定”及国家、地方、校本课程开设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翼城县第四中学校是一所寄宿制学校,位于城内木坊街4号,学校占地面积1413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10062平方米。学校地处县城,位置优越,环境优美,设备先进,与翼城县最高学府翼城中学相邻,方圆100米内有历史悠久的木牌坊、石牌坊、关帝庙。翼城四中最早创立于1912年(民国元年),抗日战争时期,日军占领县城后,该校更名为“新民一高”;抗战胜利后,学校又更名为翼城县民主第一高校;1949年改名为翼城县第一完全小学;文革期间,该校改名为城内五·七学校。1979年,东关、城南、西梁三处七年制学校合并于该校,更名为城内七年制学校。1995年由城内、封比、东石桥三校合并改名为城关镇初级中学校,2001年更名为唐兴镇初级中学校,2005年又改名为翼城县第四中学校。

  我校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发展,办人民满意学校”为办学宗旨,坚持“以德治校,科研强校,课改兴校,质量立校”为办学理念,坚持以“向善、博学、笃行、自强”为校训,以“团结、拼搏、求真、务实”为校风,以“敬业、奉献、开拓、创新”为教风,以“勤奋学习、勇于实践”为学风。

  学校现有学生695人,教职工90人,其中高级教师10人、中级教师56人,本科学历43人、专科学历45人,中共党员12人,省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40人。

  我校课堂模式采用的是“课前自主预习、课中合作探究、课后拓展延伸”和“问题引领、自主学习、合作探究、展示交流、训练达标、拓展提升”为主的“三步六环节”自主高效课堂教学模式,与其他教学模式共存,充分发挥教师的个性特长,注重“面向全体、分层优化”。在教改教研上我们坚持“定时间、定地点、定人员、定内容”的“四定”教研原则,坚持集体备课。积极展开校本教研,组织相关人员开发、编印了适合本校实际的校本教材《翼城四中杰出中学生自我成长管理手册》、《翼城四中开展“2+1”项目活动指导手册》等。

  学校在硬件设施方面拥有国家I类的理化生实验室、功能齐全的多媒体教室等;装有现代远程教育设备、卫星地面接受系统、校园广播网和教师电子备课室等;班班配有多媒体现代教学设备和足够的教学软件资料;建有可同时容纳400人就餐的高标准食堂餐厅。

  我校先后被省、市、县授予“德育示范学校”、“文明学校”、“文明窗口示范单位”、“红旗单位”、“先进单位”、“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1995年被临汾地区行署命名为“文明单位”,1997年被山西省教育委员会命名为“文明单位”, 2000年被山西省人民政府授予“德育示范学校”称号,2003年10月顺利通过临汾市“标准化学校”合格验收,2005年、两次顺利了通过省“德育示范学校”复查验收组的验收。1月荣获山西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学校”。学校每年都举办“校园文化艺术节”并取得了良好效果,学校组织的400多人大型文艺表演在翼城县运动会开幕式上及临汾市运动会开幕式上多次受到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自以来,在新一届领导班子和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我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我们紧紧围绕“团结拼搏、求真务实,一年上台阶;开拓创新、勇于进取,两年争红旗;无私奉献、与时俱进,三年创品牌”的三年规划目标,努力改变课堂行为,积极打造高效课堂,用先进的办学理念、科学的管理方法,齐抓共管、狠抓落实,形成了良好的校风学风,营造了和谐的育人氛围,赢得了较好的社会声誉。

二、学校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校园基本设施设备及师资队伍建设,不断规范办学行为

  近年来,翼城县委县政府和县教科局高度重视教育事业的发展,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完善学校各项设施设备建设,我校抓住有利条件,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大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了学校的办学水平。

  首先,学校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自秋季开始投入十余万元装备了学校食堂,由原来的私人承包转为学校成本经营,更新了餐饮设备,配备了餐桌,招聘了高水平的厨师和餐饮服务人员。我校牢固树立“学生健康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实和完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增强责任意识。一是签订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学校在食品安全工作管理、设施设备管理、活动安全管理及健康教育等方面的具体目标,把学校“卫生管理合格食堂”创建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内容,实行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二是坚持实行食品统一配送,食品购入索证索票制度,加大食品安全管理力度。食品从业人员须持有卫生许可证、健康证。食品原料贮藏、制作间及饮水设施有专人、专锁管理;学校食品的器具及时、定期的做好消毒工作,保持室内外清洁,杜绝了重大传染性疾病的发生、流行。三是加大对学校食品、饮水卫生等卫生设施的监管力度,建立学校食品以及饮水卫生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监督学校研究制订重大传染病流行、群体性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应急和预案制度,层层落实责任目标。四是坚持专项治理,落实督办检查。主要领导亲自参与,真正做到安全无小事,确保了师生的人身安全,家庭的安宁,教育的稳定。同时积极采纳老师、学生、家长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获得了家长、师生的一致好评。

  其次,不断加强教师业务理论培训和外出学习工作。我校不断组织教师学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各种法律法规,不断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思想教育,杜绝教师发生违法违规行为,使得教师能健康成长;同时不断加强教师的业务水平培训,不断培养年轻教师,使其能尽量快的成为一名优秀的成熟的教师;加强教师现代教育手段的培训,组织全体教师参加多媒体教学培训;开展教师读书活动;积极安排教师参加国家、省、市、县组织的专业师资培训。如安排美术教师石晓云赴运城参加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安排化学教师郑文江赴临汾参加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安排电脑教师参加北京师范大学举办的英特尔国培计划,参加山西省的教师国培工作管理,同时先后组织教师参加省、市、县级培训及校际间交流达30余人次。通过各级各类培训学习,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保证了学校可持续发展。

  (二)规范教育教学管理,为义务教育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为了保证国家义务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认真落实省、市、县各级义务教育工作要求,学校成立了以各处室为工作具体执行单位的工作管理体系:校委会负责学校的全面工作;教务处负责学校的招生、课程设置、考试的规范管理;政教处负责教师从教行为的规范、教辅材料的督查。每个处室、每个岗位、每个人员都制定了的相应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并不断加强督促和落实。这些都为义务教育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我校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规范了办学行为:

  1.严格规范招生秩序,实现义务教育均衡编班。近年以来,翼城县教科局普教股在规范招生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明确要求各学校要严格执照教科局规定的划片、就近入学规定,统一进行学校起始年级的招生工作。我校初一招生积极落实上级有关招生精神,在教科局普教股的统一安排下,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由普教股用电脑软件进行阳光编班、均衡编班,在招生工作上不循私情,不搞重点班或特长班,坚持平行班级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避免人为地出现干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不法行为,班容量严格控制在45人左右,另一方面也有利地保证了教师工作的均衡性,避免了人为带来的矛盾纠纷。

  2.开齐开足课程,严格执行作息时间。根据省、市、县关于义务教育阶段课程开设的要求,我校努力开齐开足课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具体做法是:每学期由教务处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拟定课程计划,报校委会讨论研究,最后定形课程方案、人事安排方案、落实课程总表、班级课表和教师课程表。为学期开学工作做好充分准备。所有考试科目按规定全部开齐开足,所有考察科目比如音乐、美术、电脑、地方课程、校本课程按规定全部开齐开足,同时不断加强这些学科的建设,比如:音乐、美术、体育、综合实践、地方课程等。学校在师资力量较困难的情况下,从人员配备、教学设施,实验场地等都给予了相应的政策倾斜。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开足率和开全率都达100%。我校在保证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8小时的前提下,保证学生睡眠时间不少于9小时。

  3、严格控制课时量和教学进度。在执行课程计划的过程中,我校严格按照山西省课程设置标准执行有关课程的课时安排。七、八、九年级周课时34节,语文、数学、英语每学科每周每班4课时,政治、历史、地理每周每班每学科2课时,生物每周每班3课时,音乐、美术每周每班每学科1课时,物理每周每班2课时,化学每周每班3课时,体育与健康每周每班3课时,综合实践每班每周3课时,地方和与学校校本课程每周每班5课时(八年级为3课时),坚持不增加课时,也不减少课时,不组织补课,努力减少学生课业负担,不增加学生在校时间,不增加学生作业量,做到执行省、市、县有关义务教育规定不含糊。同时教务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统一把握教学进度,定期检查,不随意开快进度,也不故意延缓进度,按翼城县教研室的教育教学工作要求努力做好教学过程的管理。

  4.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为树立学校良好形象,我们新学期提出了规范教职工工作行为的要求,要求教职工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真正地做到为人师表,随时随地以自身言行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达到教育的最大功效化。学期初,学校与全体教师分别签订了《翼城四中教职工“制止三乱”承诺书》,要求教师不得在工作期间到校外兼职或进行有偿补课,不得向学生推荐教辅资料。同时,我们还主抓了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规范教职工签到、上岗、请假程序,二是规范了教师上课行为,如不能接打手机,不能坐着上课,禁止吸烟等,三是强调了会议纪律,严禁迟到,不准接打、玩手机,要认真做笔记。这一系列举措的实施,促进了我校教师的管理工作,提升了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水平,

  5.按规定严格教辅材料选用。我校学生的教材教辅用书统一由翼城县新华书店提供。每学期初,新华书店工作人员都要来我校进行教材和教辅的征定工作,给学生家长发放山西省统一教辅资料征定意见征求单,由学生家长根据自己家庭实际情况自愿定购,要求是一科一辅、学生自愿购买,辅导用书以山西省新华书店规定的《问题导学方案》为准,书款由新华书店工作人员来校向家长统一收取,学校任何人员都不准参与教辅资料的征定工作,同时学校严格要求教师不得向学生生推荐、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资料,如有发现一律严查重处,重者除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外,并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三)紧抓课改不放松,全面提升课堂教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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