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文明单位自查报告

更新时间:2023-07-17 08:10:58文/高考志愿库

威海市文明委:

  近年来,我局在威海市委、市政府、市文明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海事”“平安海事”为目标,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树立行业新风为重点,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着力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深入开展群众性的文明创建活动,使文明建设活动深入人心,整个活动呈现出连续性强、成效显著、群众和社会认可的突出特点,全局的三个文明建设也形成相互促进,同步提高的局面。保持了威海海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为辖区以港兴市战略目标的逐步实施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按照有关申报省级文明单位的相关要求,对创建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认为我局已经具备了申报省级文明单位的条件,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创建活动成效

  一是完善文明创建组织机制。多年来,我局历届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把文明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局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在日常工作中坚持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推进、年底有检查,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具体指导、各单位部门齐抓共管具体落实、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文明单位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是完善文明创建制度机制。多年的工作体会使我们深深的认识到文明创建活动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必须有健全的制度、完善的机制、科学的管理,才能保障创建活动健康持久地开展。为此我局研究制定了《威海海事局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工作规划》等文件,用以指导和规范文明创建工作并推动全局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向纵深发展,积极支持和鼓励各单位部门创新文明创建活动载体,使我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我局先后被评为全国海事系统文明达标单位、全国海事系统文明执法示范窗口、全国直属海事系统先进集体、山东海事局先进单位、全省口岸系统文明共建先进单位、山东省共建文明口岸先进单位,连续六?年保持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我局石岛海事处、龙眼海事处、南港海事处被命名山东省“共建精神文明口岸先进单位”,威海北港海事处连续两届被命名为“山东省口岸文明示范窗口”(威海口岸系统唯一一家),局通航处命名为威海市直机关文明科室,局船舶处被威海市团市委授予威海市“青年文明号”,党政主要领导多次被评为山东海事系统“模范带头人”、“五好班长”。

  三是完善文明创建监督机制。定期组织对各单位部门文明创建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在全市10余家相关单位聘请了行风社会监督员,定期召开座谈会虚心听取他们对行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深入执法一线进行明查暗访。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以及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服务水平,保持了建局以来行政执法零举报,海事形象和社会满意度逐年提高。

二、加强思想教育,提高道德修养

  广大干部职工是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参与者、实践者和行为主体,我们在推进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窗口等系列创建活动的过程中,按照树立*和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要求,每年均根据工作计划研究制定《理论学习计划》,充分发挥党委理论中心组在全局政治思想教育中的核心和辐射作用,组织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宣传教育,认真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海事执法人员守则》、《交通部海事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行风建设的六项措施、八项纪律》等,切实加强对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职业精神、服务技能的培养和提高,通过开展群众性的“争先创优”活动,学振超“技术大练兵”活动,“学刚毅精神、做刚毅式的海事人”活动等,引导干部职工加强日常思想道德建设,提高个人修养,学礼仪、守道德、除陋习,不断夯实精神文明建设的群众基础。结合工作,大力宣扬“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为主要内容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积极参与“慈心一日捐”、扶残济困、无偿献血、希望工程、志愿服务、见义勇为、尊老爱幼、保护环境等社会公益活动。几年来,我局积极参加扶贫救困活动,认真开展“四联一包”活动,为联系村、联系学校提供帮扶款物近10万元,无偿献血30多人次,在威海市委、市政府倡导的爱心捐助、“慈心一日捐”等活动中,全局干部职工先后捐款10余万元。

三、创新活动载体,丰富创建内容。

  精神文明建设是一个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系统工程,我们始终立足于“船舶适航、船员适任、安全畅通、有效监管、优质服务”的总目标和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自觉奉献、业务精湛的海事执法队伍为根本任务,紧紧围绕争创“省级文明单位”这条主线贴近基层、贴近群众不断探索创新文明创建活动新的载体。

  --为做好威海辖区迎峰度夏电煤油运海事保障工作,结合辖区实际,积极采取措施加强电煤油运输的海事保障,完善预警预控预案,加强对到港电煤油运船舶的动态监管,实行“三优先”原则,为电煤油运输开辟“绿色通道”,实现电煤油船舶在港“零待时”,积极协调解决运输过程中相关问题,保证电煤油运输船舶一路绿灯,畅通无阻。

  --为配合威海南港新区码头三、四期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工程施工建设进程,结合海事监管职责,局主管和分管领导,多次深入施工现场指导安全作业,及时就安全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创造了有利条件。

  --为妥善做好鲜销船船舶、及船员管理的关系理顺工作,按照国家交通部、农业部的相关要求,先后组织开展了10余期鲜销船船员知识更新等培训,完成了辖区渔业销鲜船舶证书的换发,保证了国际航行鲜销船舶的安全营运,为辖区水产品外销、创汇营造有利条件。

  --为保证威海市以港兴市,实现海上交通环境可持续发展、提升威海市对外形象,促进经济快速发展,我们本着既监督又服务的态度,积极参加了威海刘公岛“空中客车”建设项目、威海三大造船基地建设、荣成俚岛港、好当家港的对外开放等重点涉海项目的论证,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并积极着手编制《威海市沿海通航环境总体规划》,为威海辖区以港口为中心的口岸经济的快速发展、港口总体规划的科学化进程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为配合信息化试点市工作安排,根据“威海市应急救援指挥系统”项目需要,积极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数字威海”建设,进一步推广应用了船舶、船员、通航、船载客货系统业务软件;完成了威海湾CCTV信号资源的整合,实现了对威海湾海上交通秩序的实时监控;威海VTS(交通管制系统)的建设已经通过工可审批,为进一步提高海事监管信息化、现代化奠定了良好基础。

  服务手段的更新、便民措施的实现,更进一步充实和丰富了文明创建活动的载体,也为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增添了合力。

四、改善基础设施,加强环境建设

  我局坚持量力而行、注重实效的原则,不断改善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一是改善办公环境,完成了石岛海事处办公用房的置换、修缮,建立了局政务中心、海事处政务受理窗口,改善了职工食堂,更新了职工健身器材,开展了内容丰富的群众性文体娱乐活动,丰富了干部职工的业务文化生活。组织参加了威海市直机关运动会、乒乓球、羽毛球赛等活动。在威海市直机关乒乓球比赛,中先后获得团体第一名、男子单打第一名等奖项。在山东海事局乒乓球赛、篮球赛中分别获得团体第三名和第四名的优异成绩,通过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活动,陶冶了情操,提高了凝聚力、向心力。通过注重做好灵活多样的思想政治工作,保持了全局队伍的思想稳定。全局干部职工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蔚然成风,多年来,无违法违纪及刑事案件、无黄、赌、毒、封建迷信等社会丑恶现象和法轮功邪教活动发生,社会治安、工作生活秩序良好;二是改善执法环境。在各执法窗口制作政务公开栏,制作“明白纸”公开办事程序,在办公场所设置醒目的单位名牌,悬挂海事局徽;购置了一大批海事执法车辆和船艇,对实现流动执法、增强应急反应能力提供了有力支持。为适应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给海事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快了数字海事信息化建设步伐,主要海事管理工作基本实现了微机管理,海事办公自动化系统已全面运行。船舶管理、船员管理、通航管理、事故应急管理等业务系统全面推广应用,船舶登记信息、海船船员证书信息数据库基本建成,船舶“一卡通”工程全面推广应用;海事电子政务建设初见成效,危险品申报实现了网络申报和网上审批;建设了威海海事局互联网站,向社会发布船舶、船员、通航环境、相关法规等海事管理信息,为社会公众和管理相对人提供了及时、便捷的信息服务。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保障主业健康协调发展

  在日常工作中,我局始终把党风行风廉政建设放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坚持与行政、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总结。局领导班子带头学习和贯彻上级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自觉遵守廉洁从政的若干规定,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实行了有奖举报和《海事行政执法意见反馈卡》等制度,有效防止了不廉洁行为和现象的发生。

  认真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着重抓住基础设施建设、重大设备、物资采购、设备修购等领域、海事行政审批许可、基层海事执法人员现场执法等容易滋生商业贿赂行为的关键环节,积极开展内部自查自纠,取得良好效果。2006年以来,先后开展了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廉政教育月活动,“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教育活动等,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开展了学唱廉政歌曲,撰写廉政建设论文、学习心得,征集廉政警语和党章及党纪条规知识测试等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廉洁自律意识,增强反腐倡廉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形成了廉政教育的浓厚氛围。

六、近年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的主要收获

  多年来,我局按照寓监管于服务当中,“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基本要求,切实做到“四个结合”,不断推动文明创建工作的健康发展。

  一是与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紧密结合。文明创建活动的目的就是通过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做到廉洁高效、依法行政、执政为民,为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因此,我们在设计创建主题时紧紧围绕中心,贴近实际,突出辖区特点,重在解决问题,提高实际效果。一是大力支持港口建设发展,妥善处理港口生产、建设与海事监管之间的矛盾,积极协调解决有关困难,特别是在港口建设、航道锚地调整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港口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二是为打造旅游城市保驾护航,认真做好旅游船舶及客船、客滚运输船等涉及旅游项目的安全监管工作,努力打造威海-刘公岛、威海-大连“安全、畅通、文明航线”积极推动威海-韩国(相关港口)“安全、畅通、文明航线”建设步伐。三是切实抓好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促进海洋生态环境的优化,采取积极防备的方针,在威海威海洋石油码头和石岛新港建设了两座溢油应急设备库,有效提升了辖区溢油应急处置能力,在涝台河陆源油污染的清理工作中及时、有效地发挥了作用,挽回了大量的经济损失,在关键时刻发挥出了关键作用,多次在不同场合受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赞扬。

  二是与提高职工队伍素质结合起来。思想道德建设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和中心环节,也是“创建”活动的“基础性工程”。为此,我们始终把创建活动与提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和执政能力建设、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群众性的道德实践活动载体有机地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形成了全员学习、终身学习、自觉学习的良好风尚。目前我局海事行政执法人员全部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三是与促进行风建设紧密结合。海事工作是直接面向社会的“窗口”行业,行风状况直接反映出文明创建工作的水平,影响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影响文明创建工作的成效。我们认真落实领导班子“三重一大”和领导干部“四个不准”的要求,在抓廉政制度建设的同时充分利用治理商业贿赂、开展廉政宣传教育月等有力时机开展警示教育,针对当前在行风建设中出现的热点和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限期整改,全局执法人员能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无吃、拿、卡、要现象,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是与管理年活动和推行质量管理体系紧密结合。结合“规范管理年”活动和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将文明创建各项标准逐条分解到职工的行为规范和岗位工作标准中去,通过制度规范管理,将文明创建工作由检查达标型逐步转化为每个职工、每个岗位的自觉行动,上升到工作中的一种追求和一种境界,推动文明创建工作向长效达标型发展。

  近年来,我们在文明创建工作中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也取得了一些成绩,通过自查,认为已经达到了“省级文明单位”的创建标准,现申请上级文明委对我局进行考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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