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通过几个月来的社区矫正,使我渐渐的从阴影中走出来,认识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道理,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有了一个比较正确的认识。同时,在接受社区矫正中,我没有一点被歧视的感觉,我从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身上看到了生活的希望,树立了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信心,积极改造,积极进取,避免重新犯罪,努力回报社会。
篇二
本人由于缺乏一定的法律知识而触犯刑法,至今后悔莫及。近段时间以来,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帮教,和自己对有关法律知识的学习,不断反思,已经认识到法律与我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法律已成为我们每个人行动的准则。
我将以此为戒,加强学习,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用法律这把利剑衡量自己平时的所作所为,不做法盲,做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篇三
今年,在亲属的帮助下,我筹资建了一个百米钢架草莓大棚,一来有一个稳定的营生,二来可以照顾家庭,三来有利于方便社区矫正。我要充分把握这次机会,服从管理监督,增强法制观念,不在违法犯罪,做一个好儿子,好父亲,好丈夫,好公民。
篇四
我因聚众斗殴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自入矫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对于还处于叛逆期的90后的我非常重视,除了组织集中教育外,还对我开展心理沟通和个别教育,帮助我理清思路,查找原因,经常到我家和社区走访,用亲情和社会的力量关心我,帮助我,希望我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真正的有所收获,达到社区矫正的如期目的。
经过这段时间的社区矫正,使我从一开始的不耐烦甚至还有抵触情绪到现在渐渐的明白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良苦用心。相信在司法工作人员、矫正志愿者和家人的共同关心和努力下,我的人生之路会越走越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