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省教育厅部门属预算单位内部控制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实施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豫财会〔20xx〕17号)要求,结合教育实际,特制订省教育厅部门属预算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xx〕24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实施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豫财会〔20xx〕17号)等要求,明确教育厅部门属预算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建设,通过实施内部控制,提高厅部门属预算单位管理服务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单位可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内部治理水平、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已经建立并实施内部控制的预算单位,进一步健全制度,提高执行力,完善进度措施,确保内部控制有效实施。尚未建立或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的预算单位,必须于20xx年底前完成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工作。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权责一致、制衡有效、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管理科学的内部控制体系,更好地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内部治理水平、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主要任务
1、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是指单位在开展内部控制建设之前,或在内部控制建设的初期阶段,对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的“摸底”评价。通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一方面,明确单位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和重点内容,使各单位在内部控制建设过程中能够做到有的放矢、心中有数,围绕重点工作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另一方面,旨在发现单位现有内部控制基础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各单位于20xx年底前如期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
2、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按照内部控制要求,在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下,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全面梳理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分析风险隐患,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制定风险应对策略。有效运用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内部授权审批控制、归口管理、预算控制、财产保护控制、会计控制、单据控制、信息内部公开等内部控制基本方法,加强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的内部控制,实现内部控制体系全面、有效实施。根据自身的业务性质、业务范围、管理架构,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要求,科学设置内设机构、管理层级、岗位职责权限、权力运行规程,切实做到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并定期轮岗。同时,针对内部管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特别是涉及内部权力集中的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合理配置权责,细化权力运行流程,明确关键控制节点和风险评估要求,提高内部控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促进内控信息公开。根据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情况,按照基础性评价工作的要求开展内部控制建设评价,编制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并作为部门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的重要组成内容进行报告。积极推进内部控制信息公开,通过面向单位内部和外部定期公开内部控制相关信息,逐步建立规范有序、及时可靠的内部控制信息公开机制,更好发挥信息公开对内部控制建设的促进和监督作用。
4、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自我评价和问责制度。通过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检查内部控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内部控制。同时,将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与干部考核、追责问责结合起来,促进自我监督、自我约束机制的不断完善。
三、工作步骤
1、制定工作方案(20xx年9月15日前)。全面启动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周密详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或工作计划,积极组织好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实施教育厅部门属预算单位内部控制建设联络员制度,各单位确定1名中层干部为联络员,负责内部控制建设的联络。实施方案和联络员基本信息表于20xx年9月15日前报省教育厅财务处内部控制建设指定邮箱(xxx126.com)。
2、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20xx年9月16日-10月10日)。各单位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为依据,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及其填表说明(见附件3和附件4),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除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体系外,各单位也可根据自身性质及业务特点,在评价过程中增加其他与单位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评价指标,作为补充评价指标纳入评价范围。补充指标的所属类别、名称、评价要点及评价结果等内容作为特别说明项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5)中单独说明。
3、健全内控制度阶段(10月11日-11月底)。各单位将包括评价得分、扣分情况、特别说明项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内容在内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明确下一步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重点和改进方向。按照内部控制要求,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下,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在20xx年底前顺利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
4、基础性评价总结报送(20xx年12月5日前)。各单位应于20xx年12月5日前,向省教育厅财务处以正式公函形式报送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电子版同时发送至xxxx@126.com。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本单位开展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工作建议及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等。
5、评价报告报送(2017年3月底前)。各单位应当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及内部控制完善的基础上,再次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综合性评价,最终形成本部门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5),作为20xx年决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报送省教育厅财务处。
6、督导指导和检查(20xx年9月起)。省教育厅将适时组织单位(学校)间的座谈和交流,促进单位(学校)间相学相长。并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与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形成监督合力。加强过程督导,对内部控制建设不到位的单位,督促整改,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安排财政预算、实施绩效评价和中期财政规划的参考。对评价结果不真实的单位,一经查实,应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在开展会计基础工作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时,将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对内部控制水平进行第三方评价,将评价结果分档排队,在厅部门属预算单位范围内予以通报,并呈报主要领导。
7、推广应用(2017年起)。对于内部控制实施工作较好,具有较高推广价值和借鉴意义的典型案例,省教育厅将组织有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在部门属预算单位间进行交流推广。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各单位(学校)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制约内部权力运行、强化内部控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来抓,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本单位(学校)内部控制水平的整体提升。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单位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实施情况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将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2、加强领导。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内控实施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并全力支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保证内控规范的有效实施。各单位(学校)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和实施方案、联络员基本信息表一同上报),充分发挥内控实施领导小组作用,统一部署。要在单位内部设置内控职能部门或者确定内控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建立牵头部门负责组织落实,相关部门积极协调配合的联动机制。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落实,积极推进,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强化落实。内部控制建设涉及到单位层面、业务层面、评价监督等方面工作,各单位(学校)要加强内部沟通、相互协调、形成合力、齐抓共管。要按照方案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时间表,做好前期部署、内部协调、进度跟踪、指导督促、宣传报道、信息报送等工作,全面完成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和完善工作,持续抓好内部控制建设。
4、加大宣传。要加大对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及其成果的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媒体资源,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引导单位广大干部职工自觉提高风险防范和抵制权力滥用意识,确保权力规范有序运行。同时,要加强对单位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有关制约内部权力运行、强化内部控制方面的教育培训,为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