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市有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9.85万人,因此,脱贫攻坚将是我市“十三五”期间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
一、存在的问题
(一)政策分割,项目和资金整合难。贫困村缺乏发展“农林药商游”产业的总体规划。扶贫项目由国家或省直接下达,部门垂直安排,市县难以统筹。同性质项目资金不能集中使用,有的县扶贫及以工代赈资金沉淀。实施天然林保护与禁伐商品林没有相应的配套措施,退耕还林农民丧失增收来源。
(二)人才流失,生产力水平低下。绝大多数青壮年外出务工,留守的多是老弱病残妇孺,导致发展源动力不足。部分村级党组织软弱,村干部思想观念保守,市场信息不灵,缺乏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和主观能动性。缺少引领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经营组织或带头人。
(三)欠账较大,基础设施发展滞后。公路覆盖率116Km/100Km2,低于省平均水平。有355个村公路路面等级、通村率、路网水平、通行能力等都低、抗灾能力弱。全市客运车辆通达率仅49%。农田水利有效灌面率仅50%,还有200余万农村人口存在饮水问题。
(四)信息闭塞,公共服务不足。尚有588个村没有进行农网改造,无电户达5395户;农村广电覆盖率有待提高。自给自足的经济方式使农林产品商品率低,畜牧业良种比例低,农牧业产业化未形成。因病因灾返贫现象严重,建档立卡贫困户和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均存在脱贫?返贫的问题,缺少相应动态管理体制。
(五)动力不足,已有政策推动乏力。贫困群众存在等靠要思想,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不强。绝大多数贫困户因拿不出危房改造自筹资金,致使无法享受补助。消除金融服务农村机构“空白乡”进展缓慢,小额扶贫信贷推进整体滞后。“基准利率放贷”、“贫困村产业扶持周转金”方案难以落地,有些地方尚未启动。
二、对策及建议
(一)因势利导,加大规划引领和政策整合。加强统筹调度,督促和指导各县制定适合不同贫困村发展方向的各类规划,整合项目和资金。出台整合各类专项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办法。出台鼓励城市资源下乡、龙头企业进村和打工人员回乡创业的奖励政策。对生态保护区的贫困村区别情况,分类增加生态功能财政转移支付。基本农田整治、土地(宅基地)复垦、地票交易指标优先安排给贫困村、贫困户。切块美丽新村建设资金,提高贫困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实施建卡贫困户动态管理机制,切实落实贫困户摘帽不摘政策。
(二)因人施策,提升农村组织化程度和农民素质。把有开拓精神、经济头脑、善于为百姓办事、敢于负责担当的能人选拔进村两委班子,建设一支永不走的扶贫工作队。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提升农民素质。实施城市优质学校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结对帮扶、捆绑发展项目。保障贫困生就近上学,整合资源建立给予贫困学生学业资助的教育基金。规划布局一批乡村旅游集散地和驿站,支持有条件的贫困村发展乡村旅游。争取古村落保护、旅游扶贫示范村、避暑休闲地产开发等政策项目,引导贫困户通过入股、务工等方式参与旅游地产开发经营和乡村旅游服务。以村为单元开展农业实用技术、乡村旅游、手工艺技能、劳动力转移、创业等培训,使用公益性岗位过渡性安置无法通过市场渠道就业的贫困人员。
(三)因地制宜,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将3224Km县乡道改造、6056Km村道窄路面加宽、8907Km村道延伸联网、783座农村公路桥梁和95座农村渡改人行桥列入“十三五”规划。争取上级提高补助标准,取消市县财政配套和贫困户自筹规定。加大倾斜力度,出台“山区、深丘、浅丘、平坝”区域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分区补助标准;增加对高寒山区的重点帮扶。积极争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上级补助标准达到800元/人。设立市级水利扶贫专项资金。
(四)统筹协调,推动信息化建设步伐。优先安排贫困村电网升级改造项目,加强通信设施建设,实现无线信号全覆盖。建立完善经营组织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定向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形成“一村一品”格局,实现贫困农户拥有稳定增收项目。大力实施“互联网+”,用以奖代补方式鼓励电商在贫困村设立代购代销点,扶持培养农产品流通经纪人和营销型中介机构,支持贫困户开网店或自建平台,通过电商销售农特产品、乡村旅游产品、特色资源和购买生产生活资料。培育流通服务组织,扩大“农超对接”范围,引导批发市场、生活超市与产区建立供销关系,建立农产品进食堂、餐饮企业的长效机制。
(五)广开门路,多渠道筹措扶贫资金。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系,争资金、跑项目。设立市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发展产业。对吸纳贫困户参股带动增收效果好的经营组织优先给予财政补贴补助和信贷支持。建立健全多元投资机制,多方式、多渠道聚集资金。发挥“三会”作用,吸纳社会捐资投入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贫困户资本金,使其能通过分红获得长期稳定收入。深入推进金融扶贫,加大“三大扶贫基金”项目落地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实施小额扶贫贷款到户信贷工程,扩大贫困村互助资金覆盖范围。
通过我们走访、座谈、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等方式,调查了解到,目前,精准扶贫工作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贫困对象精准度不高。由于上级要求对贫困户数量按照一定比例实行划分或下达的目标任务作为贫困对象,导致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对象基本信息不准,对贫困户的确认上也不准确,把不应属于贫困户的农户也纳入了贫困范畴。
二是贫困户文化素质低,这既是贫困的结果,又是造成贫困的原因。许多贫困人口因贫困而失学,又因失学而成为新一代贫困人口。由于他们文化素质相对较低,发展家庭经济缺计划,缺技术、缺管理能力,即便是外出打工收入也与非贫困户有很大差距。加之贫困户小农意识根深蒂固,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落后,小富即安,“等、靠、要”的依赖思想严重,凡事都等国家和社会的救助。尽管有些贫困户有摆脱贫困的愿望,并不断努力尝试,但由于思路不清,观念不明,缺少引导,导致失败,最终失去了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勇气。
三是在政策、步骤、批次上区分不同情况、不同类别的扶贫措施不够具体,搞“一刀切”。
四是扶贫项目资金缺口较大、资金扶持力度不够。按上级政策,每个贫困村国家投入100万元扶贫专项资金,有些贫困村修一条路的资金都不够,还不说实施其它项目。
五是扶贫项目实施效益不高。一方面,群众的主体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由于部分干部群众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个别项目村社组织发动群众不充分,群众自主性和积极性没有充分发挥。项目实施过程中用工紧缺,一些基础设施项目进展缓慢,后续管理跟不上。另一方面,在国家补助的基础上,上级配套根本难以落实,部门配套和群众自筹的资金压力也相对更大。加之一些贫困户仍然缺乏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自身求发展盼富裕的愿望不强,小富即安,不富也安,对一些扶贫项目的实施爱理不理。
针对这些问题和困难,特提出以下建议:
1、不能以比例划分或以上级下达的指标为贫困对象。要通过科学有效的程序把贫困村、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出来,并逐村逐户建档立卡。只有准确地确定贫困村、贫困人口,才可能避免普惠政策代替特惠政策、区域政策代替到户政策,进而提高扶贫效果。实施开发式扶贫,不但要精准识别出贫困人口,还要精准识别出扶贫对象。扶贫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即:必须在扶贫标准以下;具有劳动能力。最为重要的就是要摸清家底状况、致贫原因、收入来源、收入水平等基本情况,建立基础档案;摸清脱贫门路、需要解决的主要困难,建立问题台账;摸清以往扶持情况、扶持效果,提出帮扶措施,制定帮扶计划;确定帮扶单位、帮扶干部,实行定户定人定时定责帮扶;逐户制定脱贫计划,确定脱贫时限。要实事求是地按照精准识别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审核,实现贫困村贫困人口的基本情况、扶贫需求、帮扶举措、帮扶成效,进出有据的动态监测等信息化管理,做到贫困对象精准。
2、举办技能培训班。要举办以提高农户应用技术水平,提高农民谋生手段为主要内容的培训班,对贫困人口进行技能培训。使每户贫困户有一名土专家、有一名中高级技工,使每户贫困对象至少掌握一项就业技能或实用技术,促进就业,增收致富。
3、分清情况,分类扶贫。对60岁以上的贫困户有儿女的应划归儿女负责赡养减贫一批;对无劳动能力、因残疾、因疾病等丧失劳动能力和自然灾害致贫的,实行政策兜底扶贫,采取民政救助体系化转一批;对有劳动能力、好逸恶劳、坐等靠要懒惰致贫的,进行教育和引导,通过干部帮带短期内能减贫的,消号一批;对有强烈愿望和具备一定劳动技能的,要集中力量优先扶持,让这一部分贫困户先脱贫致富。
4、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面对现在的生活成本、物价压力、扶贫资金杯水车薪,加上经济条件差的贫困户申请贷款更是难上加难。政府一方面要对扶贫难度大的贫困村提高帮扶资金标准;另一方面要加大对贫困户的贴息贷款发放力度。
5、广泛宣传,让扶贫攻坚工作深入人心。要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向群众宣传贫困人口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宣传贫困人口识别的政策、程序和建档立卡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宣传扶贫攻坚的措施、办法,使广大群众在全面了解的基础上大力支持配合和积极的参与。比如在分配扶贫项目、使用项目资金时,应该从项目申报开始,就与群众作全面协商,让群众弄清楚所申报项目的资金来源、项目安排在哪些村组、村民需要配合做好哪些事情,在征得大多数群众的同意后再实施。这样,有项目分配的村民会干劲很足,没有项目的村组群众也会积极支持。扶贫开发项目也要因地制宜,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应更加重视产业发展,很多干部一提到贫困村扶贫总喜欢修路,对产业发展不感兴趣。要重点抓好致富产业的发展作为扶贫工作的立身之本,而且一定严格按扶贫规划操作实施,绝不能拍脑袋想干啥就干啥,确保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