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各项纪律规定情况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自入党以来,我始终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思想上、行动上同*、省、X、X、X党各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在任何情况下都做到政治信仰不动摇、政治立场不含糊、政治方向不偏移,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维护各级党委政府的威信,坚持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同时自觉学习遵守党章,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纪律,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讲政治、顾大局,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存在的问题:一是在党的政治原则、政治立场上敏锐性不够,鉴别力不强;二是对党的理想信念、思想不坚定,没有做到时刻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二)贯彻执行《党章》、《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的情况
1、*指出:“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开展“三学”活动以来,我认真学习和领会党章的内容和精神,将此次学习活动作为一次全面提升自身理论水平、政治素养的契机。一是深入系统的学习党章。通过乡党委专题辅导、分节讲读和自觉学习等形式,切实把党章的内容学深、学透。二是带着问题学。在学习过程中,认真对照党章中对党员义务和纪律的要求,比照杨善洲、李柄祥等优秀共产党员的选进事迹,深刻反思自己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三是联系实际学。根据自已分管部门的实际情况,联系实际,深入基层、做到边学习,边思考,提高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通过此次学习活动,使我对《党章》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实质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全面提升了自己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
2、《廉政准则》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为更好的贯彻执行《廉政准则》,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抓落实: 一是认认真真学,原原本本学习《准则》内容,把《准则》中规定的要求弄清、记牢,全面把握《准则》的要求。二是结合分管的部门实际情况,抓好贯彻落实,在学习中对照《准则》中的“八项禁止”和“52个不准”在自己和分管部门执行的情况,发现问题和不足时主动及时纠正。三、严于律己,争作廉政表率,对照规定,严格自检自查,进一步规范自己的行为,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
3、《中共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权利的党内重要法规。在这一个月的集中学习活动中,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对《纪律处分条列》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明确的知道哪些是该做的、能做的,哪些是不该做、不能做的,树立了党纪红线不可逾越的思想。同时对照条例,认真反思,切实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及时起到了警示教育的作用。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分管领域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题责任过程中,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工作同布置,以上率下,为自己分管的职能站所做表率。在日常会议和工作中时,多提多说,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来抓。并对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警示,有效遏制了分管部门有违党风廉政建设的事件发生。
(四)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市党委实施办法,执行民主集中制,转变作风,带头接受监督,深入整治“四风”突出问题的情况
中央出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后,自己严格遵照执行,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条规定以及州委相关要求,紧密结合我乡的政法工作实际,严格按照要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五禁令”和省州有关规定,切实做到有硬性约束、有责任制度、有监督检查、有惩戒措施。通过学习教育,将“八项规定”、“五禁令”和省州有关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自身做起,从具体问题改起,以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衡量领导干部作风的根本标准,带头改正存在的“四风”突出问题,以更加务实扎实的作风,带着深厚的感情去做好工作,解决群众的困难,满足群众的期盼。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理论学习不深、不透
这次在学习《中共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共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活动中,虽然已经通读了原文,在原来的基础上有了一些提高和认识,但由于学习粗浅,理解不深、把握不准,没有很好把理论与自己的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并正确运用理论来指导实践。
(二)理想信念还不坚定
理想信念是一个人的精神支柱,总认为自己受党教育多年,理想和信念都没有什么问题了,通过多年也可以证明,因此,放松了思想改造,导致对党的理想信念、党的要求出现了差距,宗旨意识不强,与新时期、新形势对党员的任务不相融合,思想境界不高。
(三)遵章守纪还需加强
多年来,自己认为只要按照党章要求,按照中央和各级党委的规定办事就够了,而忽视了《中共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共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严格执行,不注重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形成了只要自己不违反就行了,对身边的个别现象也不闻不问,说得多,管得少。
三、整改措施
通过这次开展学习《中共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共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集中教育活动,深刻领会《党章》、《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的内容和规定,坚定理想信念,恪守规矩,严格按党纪国法办事,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对党忠诚,清正廉洁,并努力做好以下整改。
(一)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修养。自觉学习《中共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共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遵守党章,维护党章,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宗旨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真正把党的各项规定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在工作中。
(二)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就是要在思想上、言行上、行动上对党的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方面与*为首的*保持高度一致,不搞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始终坚持党的指导路线不动摇!
党的政治纪律是党的纪律中最重要、最根本的纪律,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是立党之纲、治党之需、强党之要。*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强调指出: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这是向全党发出的行动号令,也是对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的政治要求。为此,我们必须自觉执行政治纪律,维护党的权威,推进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然而,在当前党员干部队伍中,仍然存在一些不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甚至违反政治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亟待深度剖析,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本文结合实际,就此进行一些粗浅的探讨和研究。
一、存在问题及特征
调研表明,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绝大多数党员干部都是能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的,这是取得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的重要保证。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当前确有少数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意识淡化,政治纪律执行不力,违反政治纪律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其主要表现呈现以下“四性”:
(一)政治上的迷茫性。一是政治方向偏向。有些党员干部针对我国改革发展进程中遇到矛盾和困难,比如贫富差距拉大、行业分配不公、少数人价值观扭曲、一切向钱看等,就在政治方向把握上摇摆不定,甚至把此类问题归结为改革开放造成的。二是政治立场偏移。有些党员干部实为政治上的糊涂人,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态度不鲜明。比如有的人在对反腐败斗争形势正确判断上,没有始终与*保持高度一致。自认为:反腐败越反越多,积重难返。而有的又对身边违纪者睁一眼闭一眼,查处时说情开脱,袒护包庇。有的对当今自上而下开展的作风建设、群众路线等工作,不是主动把自己摆进去,而是做局外人,持观望态度。甚至错误地认为作风建设、群众路线做做样子,走走过场,阵风吹过,难以持久。三是政治言辞偏激。有些党员干部私下显能,口无遮拦,惯于传播小道消息,议论网上热门话题,甚至丧失党性原则,传播政治谣言、政治笑话,对党的重大政治问题说三道四,在社会和群众中造成了极坏影响。
(二)思想上的片面性。一是于己无关论。有的党员将自己混同于普遍百姓,消极遁世,不问政治。认为自己无职无权,党的政治纪律没有遵守的必要;有的一般党员干部,则认为自己有职无权,党的政治纪律也没有约束的必要。二是民主自由论。有的党员干部在党内片面要求决策要民主、言论要自由,不能摆正民主与集中、自由与纪律的辩证关系。说了一些违反组织原则的话,做了一些违反政治纪律的事。三是自以为是论。有的不是全面、正确地理解中央精神,而是片面曲解原意,甚至把自己的不正确理解当成中央精神,使之在执行中变形走样。比如在执行党的强农惠农政策过程中,一些镇、村干部嫌工作麻烦,将强农资金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将应发到户的惠农补贴资金,违规套取、截留使用,严重背离了党的强农惠农政策精神。近两年来,已查处7件此类案件,对相关人员及时给予纪律处分。
(三)工作上的本位性。一方面重局部利益,轻整体利益。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缺乏大局意识,不顾国家整体利益,片面强调本单位本部门局部利益,对党和国家政策、上级部署的工作,有利争着上,难事绕道走,合口味的立马照办,不合口味的消极应付。有的强调以本地工作特色为由,对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另一方面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有些单位受自身利益的驱动,不从经济社会发展长远利益考量,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利益,从而出现“利大快执行,利小慢执行,无利不执行”现象。比如少数行政执收执罚部门,踩红边线,打擦边球。少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单位”以工作保密等为由,另设办事大厅,规避集中监管。致使“三乱”现象仍时有发生,严重损害经济发展环境。
(四)行为上的自由性。一是阳奉阴违,我行我素。有少数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貌似“双面人”,对中央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阳奉阴违,说一套做一套,或者消极应付,难以落实。有的党员干部参与组织讨论决定时,仍然存在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的违纪行为。二是信仰缺失,行为荒唐。有极少数基层党员干部政治信仰缺失,不信马列主义,信宗教迷信。不讲班子团结,讲团团伙伙。其行为完全丧失共产党员的立场,在干部群众中造成极不良影响。三是利益至上,违纪违法。有极少数党员干部,在政治上缺乏理想信念,行为方式上自由散漫,逃避监督,价值取向上追求个人利益至上。有的与不法商人打得火热,损人利己,损公肥私。有的甚至受利益驱使,蜕化变质,出卖情报,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比如2011年4月,该县查处县法院一法官周某某违纪违法案,因其政治纪律松懈,难抵金钱诱惑,迷失政治方向,通过互联网络,向境外敌特组织出卖情报,终因犯间谍罪,被依纪依法惩处。
二、原因分析
(一)不注重理论学习,政治素质不够高。调研发现一些基层单位党员干部,只重业务培训,不注重政治理论学习。不善于运用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去观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由于政治理论基础差,致使思想政治素质难以提升,缺乏应有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难以从思想上、政治上及行动上与*保持高度一致。
(二)不注重党性锻炼,纪律观念不够强。有些党员干部不重视党性锻炼、党性修养,放松了主观世界改造,致使党性不纯或不强问题仍然存在。突出表现为个人意识增强,组织观念弱化;本位意识增强,大局意识弱化;名利意识增强,公仆意识弱化。甚至极少数党员干部把强调政治纪律,视为束缚手脚,自认为只要谋求本单位利益,个人不拿不贪,就不是违纪违法。这样必然造成纪律涣散,难以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民主与集中、个人利益与党和群众利益的关系问题。
(三)不注重制度实效,执行力度不够强。有些单位党组织制度执行力不够强,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比如有少数党员干部不严格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不能正确处理上级与下级、个人与组织、少数与多数、局部与整体之间的关系。有的自觉或不自觉地把民主与集中对立起来,导致民主不够或集中不够,从而影响执纪实效。
(四)不注重从严治党,教育、监管、惩处不到位。有些单位党组织,尤其是村级党组织治党不严,对基层党员干部思想上、行为上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闻不问,缺乏有效的教育和监管,甚至当党员干部违纪追究时,帮其说情开脱。有的党组织不抓经常性政治纪律教育,致使基层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化。有的党组织不坚持党的组织原则,党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一些基层党员长年不参加组织生活,成为不受党纪约束的“特殊党员”。有的党组织执纪不严,对违犯政治纪律者,认为蒙上“政治色彩”,尤其针对违反政治纪律言行,处分尺度更不好把握,因此得不到及时应有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