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融资融券"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本所上市证券或借入本所上市证券并卖出的行为。包括券商对投资者的融资、融券和金融机构对券商的融资、融券。修订前的证券法禁止融资融券的证券信用交易。
融资是借钱买证券,证券公司借款给客户购买证券,客户到期偿还本息,客户向证券公司融资买进证券称为"买空";融券是借证券来卖,然后以证券归还,证券公司出借证券给客户出售,客户到期返还相同种类和数量的证券并支付利息,客户向证券公司融券卖出称为"卖空".目前国际上流行的融资融券模式基本有四种:证券融资公司模式、投资者直接授信模式、证券公司授信的模式以及登记结算公司授信的模式。
业务流程:对于证券公司来说,融资融券业务有着一套及其严格的业务流程,尤其是现阶段还未实行的时候,国泰君安作为试点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因此,为了能够充分了解此项业务的作用,主管安排我在为期两个月的时间内在各个流程都进行了实践,以便能够从整体上把握融资融券业务,了解其一旦推出市场将对整个金融界所造成的影响。
首先,并非所有证券公司客户都拥有开通融资融券业务的权利,在提交申请后,证券公司必须办理客户征信,了解客户的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和风险偏好,并以书面和电子方式予以记载、保存。
对其以往的投资情况以及信用额度进行评估和打分,对未按照要求提供有关情况、在本公司从事证券交易不足半年、交易结算资金未纳入第三方存管、证券投资经验不足、缺乏风险承担能力或者有重大违约记录的客户,以及本公司的股东、关联人,证券公司不得向其融资、融券。因此,整个业务流程的第一步便是利用 excel软件计算出特定的指标,按实际情况筛选出合格的申请者并允许其开通业务,同时将资料转交给下个流程的操作者。
其次,当接到通过审核客户的资料后,便可以为其进行开户。因此, 第二个流程是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与客户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及风险揭示书,并且以自己的名义,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分别开立融券专用证券账户、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信用交易证券交收账户和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
在向客户融资融券前,还必须与客户签订融资融券合同,明确约定融、融券的额度、期限、利率、利息的计算方式以及相关各种保证金的比例和折算率等一系列条款,并将合同连同风险揭示书一起交由客户签字,至此可说完成了融资融券业务第二流程,意味着客户已经成功开通了此项业务,可以进行融资融券交易。
随着开户的完成,第三流程也随之启动,证券公司应当委托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清算、交收结果等,对客户信用证券账户内的数据进行变更。然而,为了避免信用风险所导致的损失发生,国泰君安有一套完备的账户监管制度。同时根据证监会最近刚出台的第三方存管制度规定,必须与客户及商业银行签订客户信用资金存管协议,此举更是加强了对于证券交易的监管,保障了客户以及证券公司的利益。而国泰君安将依据制定的各类保证金的限额比例强制规范融资融券客户,一旦发现存在账户金额不符合保证金比例规定,意味着该账户处于信用风险中,公司将通知客户进行必要的补仓,如出于此状态超过一定时间,将按规定强制平仓此账户以保障公司利益。
最后,也可说是最为关键的流程,在客户的融资融券业务到期后,将通过各种方式还款或还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