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想书本所学的,书本只是教会我们企业的一定金额要通过银行转账来操作,但没有具体说明为什么要这样做,这样做会产生什么风险(从前辈了解到的审计知识)等,感悟所学太肤浅,知其然而不知所以然,对知识的把握没有透彻。
2、采购发票进项抵扣问题
企业采购货物等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会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期间要缴纳增值税。以前只是停留在企业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没有注意取得过程中发生的一些问题,通过此次的实习,企业采购货物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对购进的货物凭票会计处理,期末对增值税的销项-进项等进行计算增值税。但在该公司发生了一个问题,并对会计处理表存在问题,发现的问题如下:
采购原材料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税额
货:银行存款
期末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税额
如未去税局认证则直接留在应交税费中
企业上述处理主要是考虑了平衡每个月的税负,因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有180天的认证期(2010.1.1以前取得的只有90天的认证期),企业通过对专用发票的认证时间来控制企业当期的进项税额,而达到平衡企业当期增值税。
问题是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应交税费的明细科目中没有待抵扣税额这个明细科目,这样的话此明细科目是企业自己增设的,因此如果税局来检查的话肯定会了解到些情况。综合考虑企业的情况认为这样处理会比较合理:
购进货物
借:原材料
预付账款-待抵扣税额
货:银行存款
期末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货:预付账款-待抵扣税额
期末没有去认证的放在预付账款中
3.原材料采购涉及暂估的问题
企业采购原材料通常会由于销售方的原因而迟迟没有开具发票的问题,企业没有取得销售方的发票通常不能依此确认原材料的所有权问题,根据资产的定义,资产是指企业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企业的这些交易由于没有发票,故不能确认为企业的一项资产。期末企业对这部分资产已经使用的情况下,应当对些部分的存货进行暂估入账,暂估入账又涉及税费的问题、发票何时才能到达的问题,综合所见实务中的几种暂估入账的处理对其进行的思考如下:
第一种方法:
借:原材料(材料价款和税费)
货:应付账款
月初红字冲回
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