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福建省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工作回顾
*、国务院高度重视和支持福建发展。*多次就福建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亲临福建考察指导,殷切希望我们努力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中央作出支持福建加快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国家各部位支持力度前所未有,福建发展迎来新的历史机遇。
过去的一年,在*、国务院和中共福建省委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各级政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着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取得新成效。初步统计,全省生产总值24055.76亿元,增长9.9%;公共财政总收入3828亿元、增长11.6%,地方公共财政收入2362.29亿元、增长11.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8449.48亿元,增长18.8%;外贸出口1134.6亿美元,增长6.6%;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71.1亿美元,增长6.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9%;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722元,增长9%;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650元,增长10.9%;城镇登记失业率3.47%;人口自然增长率7.5‰;年度节能减排任务预计可以完成。
一年来的主要工作和成效是:
(一)全力以赴稳增长。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严峻形势,及时出台支持龙头企业加快发展、推动工业稳增长促转型、稳定内外贸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全省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增长15.74%,企业直接融资1404.45亿元,有力支持了实体经济发展。注重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实施城乡基础设施“六项提升工程”,全省基础设施投资增长22.4%,省重点项目完成投资3985亿元,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及重点项目建成或部分建成,新增高速公路通车里程118公里、港口吞吐能力4000万吨、电力装机容量340万千瓦,电网电压提升至特高压等级。注重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合力布局建设大市场,搭建供需平台,促进闽货销售,积极发展消费金融和新型消费业态,信息消费增长19%,旅游总收入增长18.4%。
(二)产业加快转型升级。突出抓龙头、铸链条、建集群,培育形成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元企业37家,预计产值超500亿元产业集群16个,其中千亿以上10个。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量突破万亿元,增长11.9%,建筑业总产值突破6600亿元、增长22.5%。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8.3%,金融业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6%。海洋生产总值增长13.6%,远洋渔业产值居全国第2位。突出抓创新、抓技改、抓转化,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0.2%,技改投资增长29.5%,“两化”融合发展水平居全国第7位。实施一批科技重大专项,推进“数控一代”创新应用示范工程,新增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高新技术企业141家、科技企业孵化器28家,全年发明专利授权量增长16.5%。“数字福建”云计算中心、北斗位置服务平台、大数据产业重点园区等加快推进。第十二届“6?18”对接合同项目5273个、总投资1173亿元,“6?18”虚拟研究院和海峡技术转移中心建设取得新成效。
(三)城乡统筹力度加大。全省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4.5%,粮食总产量667万吨。实施千个现代农业重点项目,新增设施农业29.88万亩,农作物良种覆盖率97.3%。428家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预计年销售总收入增长13.8%,带动372万户农民增收,新登记农民合作社4000家。建立耕地保护激励机制,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整治,新增耕地11.9万亩。41个县市区纳入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23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加快发展,第四轮整村扶贫开发有序推进,“造福工程”改造危房5万户,农村263.2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得到解决,超过20万人实现减贫。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着力解决“人进城、建好城、管好城”问题。总结推广晋江城镇化经验,出台实施促进中小城市和城镇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不同层次不同主题的新型城镇化试点、小城镇改革建设取得新进展。户口迁移政策进一步放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序推进,城镇化率提高到61.8%。市政设施“五千工程”完成年度任务,“点线面”攻坚、美丽乡村建设、“两违”综合治理成效明显。
(四)重点领域改革实现突破。十大领域44项年度重点改革任务扎实推进。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基本完成,省级政府行政权力清单、行政审批目录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公布运行,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加快建设。省级机关与所属企业及经营性资产、所办院校、干训机构脱钩工作基本完成。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运作。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起步早、力度大,新登记企业数增长71.1%。组建厦钨稀土集团,汽车、钢铁、船舶等行业企业兼并重组取得突破。推出122个项目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实施PPP试点项目32个,民间投资增长23.3%,民营经济占全省生产总值的67.2%。开展省级政府购买服务试点。我省成为国家医改试点省份,所有县(市)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有序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增长31.5%。
(五)开放型经济水平提升。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与东盟贸易额增长3.3%,对东盟投资增长93.7%。中央同意设立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实现“三个一”通关模式全覆盖,创新贸易方式,培育出口品牌,外贸出口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推进外商投资便利化,新增世界500强投资项目11个,新批总投资千万美元以上项目350个,其中亿美元以上项目47个、增长56.7%。省级权限的境外投资项目审批全部改为备案制,核准备案对外投资额增长3倍。“双延伸”政策范围扩大,利用港澳资金增长8.3%。侨务、外事工作在创新中拓展。闽台交流合作取得新成果,闽台贸易额124.4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11.9亿美元,台湾地区银行在闽设立分行实现零的突破,经福建口岸进出的两岸人员达261万人次,第六届海峡论坛成功举办。平潭综合实验区封关运作,国务院赋予的28项优惠政策全面实施,对台小额交易市场开业,台湾创业园投入运营。
(六)生态建设持续推进。以建设全国首个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为契机,持续加大生态省建设力度,地表水、大气、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森林覆盖率保持全国首位。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实施重点减排工程,深化重点工业污染源综合治理。加强主要江河源头和重要水源涵养区保护,深化重点工业污染源综合治理。加强主要江河源头和重要水源涵养区保护,深化“六江两溪”水环境综合整治,实行流域保护“河长制”,12条主要河流水域功能达标率为98.1%。全年植树造林163.9万亩,其中“四绿”工程完成68.8万亩。以小流域、坡耕地、崩岗为重点,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疗了256万亩。
(七)人民生活不断改善。为民办实事项目全面完成。新增城镇就业66.13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2.4万人。城乡居民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现转移衔接,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增加到2053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提高到7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20元以上,医疗救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