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步实施财税金融改革。贯彻落实预算法,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扩大滚动项目预算编制范围,实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做好“营改增”扩围,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适时调整非居民气价、热价,研究推行居民阶梯气价政策,积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落实加快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意见,推动设立中关村民营银行,支持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天使投资发展,深化科技信贷、科技保险、外汇管理等创新试点,支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北京股权交易中心建设发展。完善地方金融风险防控体系,有效化解金融风险。
增强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出台市属国资国企改革实施规划和配套政策,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推动市属企业与中央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合作发展,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国有资本证券化率。健全国资监管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长效激励和约束机制。调整优化国有经济布局,把国有资本更多集中到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扩大公共领域市场化试点,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方式,鼓励社会资本进入轨道交通、镇域供热、水环境治理等领域。发挥首都金融优势,支持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普遍性降费,减轻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负担,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全方位扩大开放。立足国际交往中心定位,服务国家对外交往大局,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深化对外交流与合作。贯彻落实支持外贸稳定增长、促进贸易便利化政策措施,加快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和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推进天竺综保区、平谷国际陆港建设发展,支持“双自主”企业扩大出口,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培育新的外贸增长点。扩大服务业开放,大力发展服务外包,推动服务贸易健康发展。研究制定促进境外投资发展的实施方案,支持企业走出去。深化京港、京澳、京台合作,发挥侨务对外交流渠道优势。组织实施好年度援建项目,深入推进对口支援新疆、西藏、青海等地区工作,扎实做好对口帮扶协作。
(三)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驱动是适应新常态、落实新定位、迈向新目标的根本举措。要立足全国文化中心、科技创新中心的定位,持续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促进科技文化创新不断取得新突破。
加快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创新体系,聚集创新人才,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在创新型国家建设中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推进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加快制定符合创新规律的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让人才、资金、技术、管理等创新要素充分活跃起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实施研发机构建设、研发投入引导、创新环境营造三项工程,支持企业自建或与高校院所共建研发机构、中试基地和成果转化基地。积极搭建创业创新平台,发挥好首都科技条件平台、科技大数据平台、技术创新联盟等作用,推动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全面对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国家创新战略。落实技术创新行动计划、“京校十条”和“京科九条”,争取一些关键领域和共性技术取得突破,打通技术转移、产品中试和推广应用三个环节,建设面向全国的新技术、新产品采购平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更好地发挥中关村主战场作用,深入落实“1+6”和“新四条”,积极争取国家新一轮试点政策,完善一区十六园统筹发展机制,推动示范区高水平发展。
提升首都文化软实力。大力弘扬*,广泛开展中国梦、依法治国等主题教育,深入推进“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和群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