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坚持不懈改善生态环境。强化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治标治本多管齐下,朝着蓝天净水的目标不断前进。
攻坚克难治理大气污染。持续加大科学精准治霾、依法依规治污的力度,出台大气污染深入治理三年规划,大幅压减煤炭用量,实施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行动计划,加快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利用微煤雾化技术改造城乡燃煤锅炉,建设洁净煤配送中心和供应网络,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比重。巩固钢铁、电力、水泥、玻璃四大行业污染防治攻坚成果,加快工业企业退城入园,实施一批清洁生产示范项目。严控施工工地、矿山、配煤场所扬尘。深入实施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工程,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全部淘汰黄标车,重点在设区市公交、出租车行业推广新能源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创新节能减排机制,加强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节能,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实施新的排污费征收标准,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碳排放交易试点,加快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市场化。
只争朝夕推进生态修复。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出台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综合整治重污染河流和重点水域,确保全省地表水好于三类水质比例超过50%。深入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年内实现压采地下水14.6亿立方米。抓好白洋淀、衡水湖国家湖泊生态修复和滦河流域综合整治试点,加快引黄入冀补淀工程建设。继续实施绿色攻坚工程,推进城市增绿,新增植树造林420万亩。加强山体修复,抓好尾矿库整改和尾矿资源综合利用。整治农业面源污染,强化土壤污染防治。
依法严惩环境违法行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重拳打击违法排污,严厉处罚偷排偷放等恶意违法行为。加强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实行“网格化”环境监管,不留监管死角、不存执法盲区,推动监管执法全覆盖,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
(四)毫不放松抓好“三农”工作。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要求,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巩固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好形势。
稳定粮食生产。继续抓好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推进新增粮食产能工程和“渤海粮仓”科技示范工程,加强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节水节肥节药的激励约束机制,实施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行动,新增和改善农田节水灌溉面积400万亩,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发展现代农业。加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调整优化种养结构,推进农业规模化、标准化清洁生产,新建100个省级蔬菜现代产业园、30个部级标准园和200万亩优势果品基地,抓好50个乳粉用奶牛场和肉牛养殖场建设。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引进推广优良品种和先进技术,发展特色品牌农业,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建设一批食品工业基地和农业龙头企业,力促100个亿元以上农业项目建成投产,农业产业化经营率达到65.5%以上。
促进农民增收。强化农产品产销衔接,提高农民务农收入。推进农村二三产业转型升级和农民创业,增加农民务工收入。创造条件增加农民财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
深化农村改革。搞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引导和规范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培育壮大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农业补贴办法,健全耕地保护补偿、生态效益补偿、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等机制,加大金融支农服务力度。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改善人居环境。继续实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以崇礼、白洋淀、廊坊北三县、正定等8个片区为重点,改造提升3000个村,突出区域和文化特色,连片建设美丽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