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城市建设与房屋拆迁工作密不可分,紧密相连,房屋拆迁是前提,城市建设是结果。因此,要搞好城市建设工作,我们就必须要搞好房屋拆迁工作。XX年计划拆迁建筑面积为6。6万平方米,计划拆迁户数364户。截止目前共发放拆迁许可证19个,实际完成拆迁建筑面积为5。6万平方米,拆迁总户数为342户。共付拆迁补偿安置费3000万。
其中7个公益性项目:实际完成拆迁建筑面积为3。4万平方米,拆迁户数178户。共付拆迁补偿安置费1915万。(①闻打印机路建设项目75户已全部拆迁完毕;②塔巴北路改扩建项目21户已全部拆迁完毕;;③塔城市土地收购储备项目共完成拆迁32户;④防洪应急工程共完成拆迁44户;⑤塔城市一校综合楼建设已全部完成拆迁6户。剩余花园街道路改扩建8户、塔城市土地收购储备项目10户、防洪应急工程2户正在积极实施拆迁协商)。12个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实际完成拆迁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164户已全部拆迁完毕,共付拆迁补偿安置费1085万。剩余34户正在积极实施拆迁协商。为做好我市的拆迁工作,我们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完善措施,抓好宣传,营造良好的政策舆论环境
在认真调研、广泛听取多方意见的基础上,通过新闻煤体参加行风热线、编制拆迁信息报表,以及展牌宣传等多渠道多方式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及时公布拆迁信息,引导并逐渐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监督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严格制订拆迁计划,合理控制拆迁规模,稳步推进城市化进程
1月份,完成了塔城市中长期拆迁计划及XX年拆迁实施方案的申报工作。对每个拆迁项目均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和《城市房屋拆迁治理条例》,做到“四合法一到位”,即项目合法、程序合法、主体合法、补偿标准合法和补偿资金到位,从源头上减少拆迁纠纷,切实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拆迁治理,规范拆迁行为,全面提高拆迁工作质量
一是严格按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治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房屋拆迁治理条例》细则)、《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规程及规则》的规定和程序开展工作,严格按《条例》第七条履行审查办证手续,对符合条件的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