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分配,强化财政资金跟踪问效,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近日,娄底市财政局印发《娄底市财政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正式启动财政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自查自纠工作。
一是建立组织机构。成立“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和牵头单位、专门人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由局纪检监察室牵头,监督检查局、乡财局、综改办、农开办、农业科、经建科、教科文科、社保科等相关单位参与,分工负责涉及村(社区)的财政资金、项目等数据提供、核对及有关政策界定和把关,牵头整合规范涉农、民生专项资金的分配、拨付和使用的相关制度等工作。
二是明确整治重点。重点整治对象为村(社区)、乡镇街道及基层站所,市本级、县市区财政系统存在“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单位和个人。重点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主要包括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补偿以及涉农、民生、发展等领域项目资金申报分配使用过程中的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等问题;扶贫开发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等问题;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处置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问题;在各类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临时指挥部违规兼职取酬、乱发滥补等问题;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乱收乱罚、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
三是全面清理排查。全面排查资金分配、拨付、管理、使用项目资金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快速核查处理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局专项整治办确定一批重点县市区,分期分批交办、督办重点问题线索。同时,将组织财政监督力量对部分地区进行抽查,深入查找问题,绝不搞形式、走过场。
四是注重整治实效。加强协调联动,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调度、通报制度,工作进展一月一报告、一月一通报、两月一调度,重要情况随时报告、通报和调度。严肃追责问责,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零容忍”,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举一反三,整章立制,构建财政资金规范安全使用的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财政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自查自纠总结二
5月9日至18日,市财政局专项整治办分两个小组赴12个县市区财政局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从了解的情况来看,各县市区财政局迅速宣传发动,都成立了“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相关工作机构,并明确专人负责,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如衡阳县分监督、财政、农经三个工作小组,分赴24个乡镇,指导开展各类项目资金大清理、农村集体“三资”和村级财务大清查、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大起底”。
督查过程中,市财政局整治办强调,全市财政系统专项整治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履责,通过下猛药、出重拳整治,使财政资金分配更加科学,使用更加有效,管理更加规范,确保财政系统风清气正。关键环节有两个,一是源头治腐,二是基层反腐。要切实加强公务支出管理,源头治腐;要不断强化基层财政财务管理,防止“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
市财政局整治办指出,“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来不得半点马虎,全市财政系统要上下联动,下阶段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提供和核对涉及财政资金、项目等数据;二是组织交叉检查。组织各县市区财政系统交叉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等方面的问题清理排查;三是完善健全相关制度。负责牵头整合、规范涉农、民生专项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的相关制度;负责进一步健全“村账乡代理”制度,严明基层财政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