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州卫生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州党办、政办《关于印发<自治州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党办发〔2015〕7号)精神,在深入摸排、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按照“扶贫到户、精准到人”的原则,切实瞄准扶贫对象,采取精准扶贫措施,不断提高精准扶贫工作实效,努力实现塔木根赞格村扶贫工作目标。现将上半年精准扶贫工作总结如下:
一、塔木根赞格村贫困现状
㈠村队概况。塔木根赞格村位于博乐市以西5公里,距离青得里乡政府所在地1公里,在博温公路南侧。全村人口192户、728人,其中常住户165户、常住人口633人,非常住户27户、95人。常住人口中维吾尔族142户、562人,汉族13户39人,蒙古族8户、28人,哈萨克族2户4人,常住人口中维吾尔族占88.8%。全村四老人员6名;常住人口中80、90后年青人187人,占总人口的29.5%,其中维吾尔族169人,占90.4%。全村耕地面积1376亩,人均耕地1.9亩,以种植玉米、小麦为主,是一个典型的以农业为主的村队。村集体主要收入来源为一座砖窑承包费每年7万元。农民人均收入8750元。农村党员16人,团员青年22名,民兵6名,十户长8名,信教群众210人。村委会(文化室)建筑面积500平方米。
㈡贫困人口现状。塔木根赞格村贫困户共计45户,其中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25户、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20户;贫困人口共计108人,其中有劳动能力43人、无劳动能力65人。贫困户中低保户11户16人(其中有劳动能力1人),扶贫低保户18户61人(其中有劳动能力29人),扶贫户16户22人(其中有劳动能力13人)。
家庭人口均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5户8人;部分人口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20户68人(其中有劳动能力35人、无劳动能力33人);家庭人口均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20户32人。有劳动能力家庭致贫原因主要为缺资金、技术、土地等,发展基础薄弱、增收途径少。无劳动能力65人中,因老丧失劳动能力34人(伴有残疾3人、精神原因1人),因病丧失劳动能力13人,因残丧失劳动能力5人,因精神原因无劳动能力2人,16岁以下未成年人11人。
二、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帮扶村队精准扶贫工作
㈠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一是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州卫生局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州卫生局精准扶贫工作的协调和组织领导、研究制定扶贫工作规划、协调解决扶贫工作中出现困难和问题,负责扶贫效果的评估和扶贫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二是州卫生局住村工作组和联系帮扶村“两委”班子联合成立塔木根赞格村扶贫工作办公室,负责全面摸清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收入情况、就业情况和主要诉求,分类建档立册,按照“一类一政策、一户一办法”的要求,精准制定并落实各项帮扶措施。
㈡制定发展规划,完善工作机制。一是会同村“两委”一同制定了《塔木根赞格村贫困户脱贫三年规划》、《塔木根赞格村贫困户脱贫计划》,明确了任务目标、帮扶单位和责任人。二是根据资源优势和群众意愿,按照分类施策的原则,“一户一策”制定了精准帮扶措施,确保做到因地制宜、因户因人施策、精确瞄准,为扶贫对象制定具体可行的脱贫帮扶计划。三是做好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完成了45户贫困户扶贫手册填写工作,对所有贫困户、贫困人口登记分类汇总成册,做到“户有卡、村有册”。
㈢建立责任机制,开展结对帮扶。一是建立了党员干部包户脱贫和领导带头结对帮扶制度。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科级干部、住村工作组成员结对帮扶2-3户贫困户,普通党员、干部、职工每人帮扶1户贫困户。其中确定的9户22人有劳动能力贫困户脱贫任务,由州卫生局领导、下属单位负责人、村第一书记各包1户负责脱贫。二是建立了住村工作组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制度。工作组成员按照每人2户的标准结对帮扶12户贫困户。5月民族团结月,工作组干部集中走访了结对子结亲戚帮扶对象,每人拿出400余元生活补助为结对“亲戚”购买了生活用品。五是组织开展农村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活动,每名农村党员联系帮扶1户贫困户,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的优势,帮助结对贫困户传信息、学技能、帮解困、助就业、促增收。四是积极开展慰问困难群众送温暖活动。春节前夕州卫生局党组走访慰问16户贫困户,送去4800元慰问金和价值2000元大米清油等慰问品;“六一”儿童节前夕,村“两委”和住村工作组向20名贫困家庭学生捐赠了书包等学习用品;“七一”建党节前夕州卫生局党组走访慰问了3名困难党员,送去慰问金、慰问品合计1300元;上半年2名贫困户因病去世,住村工作组代表局党组给其亲属各送去500元慰问金。
㈣突出分类施策,推进精准扶贫。一是针对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家庭,申请全部最低生活保障和养老保险政策保障范围,落实医疗和教育扶持措施,确保全部贫困户参加农村合作医疗、贫困家庭子女不因贫困原因而中途辍学。二是对于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实施分类扶持,认真分析致贫原因和自身发展条件,因地因户因人制宜,采取精准帮扶措施,扶持有条件的贫困户通过发展种植业、养殖业、食品加工业脱贫。今年以来,协助23户养殖户办理养殖贷款、已成功申办贷款12户,其中贫困户3户。扶持80、90后贫困户成立了养鸡合作社,并积极帮助其联系销售渠道,首批70羽鸡已顺利出售。多方协调推进扶贫解困,6月初湖北省卫计委领导给塔木根赞格村1户结对子亲戚(贫困户)送来80只羊(其中生产母羊40只)、价值5.6万元,成功帮助1户4人实现脱贫。三是积极推动剩余劳动力转移,推动劳务创收扶贫。努力培育壮大劳务经纪人队伍,加强对贫困家庭剩余劳动力的引导,采取组织季节性劳务创收、引导长期转移就业等方式实现增收脱贫。3月份以来,多次为村里劳务经纪人提供用工信息,协调联系了7家用工单位和多个劳务输出项目,帮助村民联系就业岗位,累计转移剩余劳动力200余人。四是加强培训,全力助民增收。积极开展劳务技能培训,主动为贫困户送劳动技能技术、送务工创业信息、送惠民政策、宣传社保政策等,帮助贫困户培育致富产业,促进增产增收。加强农业实用技术培训,5月22日邀请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专家来村开展培训,50余名农户参加了培训。
㈤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持续办好民生实事。一是帮助解决住房困难问题。积极配合村“两委”完成了困难群众安居房申报、遴选等工作,20户贫困户申请了住房安居房建设项目,现已全部开工建设,政府按照每户3.85万元的标准给予建房补助77万元。二是积极开展义诊和医疗帮扶,解决群众就近看病难、看不起病的问题。4月1日联系5名医疗专家到青得里乡4个村队进行了义诊,其中在塔木根赞格村义诊233人次、赠送药品价值4000余元、免费检查为村民节约费用3000余元;对1名长期患病因病致贫的贫困户,积极协助其申请医疗救助和费用减免,送去1000元救助金;主动带2名因家庭困难未就医患者就医,协调医疗机构减免门诊及住院费用2700余元;2月份以来有5名村民住院,工作组获悉后立即到医院进行了探视,对其中1名需手术治疗的患者工作组干部自发送去了500元现金;积极协助1名老党员办理了新农合慢性病手续。同时积极争取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项目,争取早日结束村里无村卫生室、群众就近看病难的问题。三是主动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工作组干部在农忙时节主动深入田间地头,帮助群众干农活,1名工作组成员还扭伤脚踝造成骨折住院手术治疗。四是是推进惠民生项目实施,改善群众生活环境。投入资金5.2万元,实施了亮化工程,为村队主巷道安装太阳能LED路灯11盏,解决村民夜间出行难的问题。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㈠深化结对帮扶。继续深化城乡党组织联系共建活动。落实领导干部、工作组成员、机关党员、农村党员结对帮扶工作,明确“结对子”帮扶人员工作责任,确保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不脱贫不脱钩。
㈡持续改善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一是做好新建灌溉机井和农用道路升级改造前期调研工作,完成项目建议书的编制、项目概算、资金来源和报批等准备工作。二是继续积极开展医疗帮扶,经常开展送医送药下乡,针对塔木根赞格村无村医,群众看病不方便的突出问题,组织医疗专家到村里为村民免费义诊、送医送药下乡。实施老年人健康关爱工程,为村里65岁以上老人免费体检。三是争取项目新建一所标准化村卫生室,村卫生室建成后面向社会招聘村医或由博乐市青得里乡卫生院下派医生,为村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解决村里无村医和卫生室、群众看病就医不方便的问题。四是积极开展慰问走访和扶贫帮困等活动。
㈢推动劳动力转移助民增收。充分发挥劳务经纪人作用,组织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或外出务工,引导中青年女性到城市开展家政服务,增加家庭收入。加强教育引导,转变80、90后剩余劳动力就业观念,实现剩余劳动力转移输出持续增加。
㈣全力帮扶实现年度脱贫目标。在全面改善45户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落实分类扶持措施、整体推进扶贫工作的基础上,以扶贫计划确定的9户22人有劳动能力贫困家庭为重点,压实责任、落实措施,努力实现年度脱贫目标任务。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榕江县开展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水平促进精准扶贫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榕江县辖19个乡镇112个中心村,总人口364032人,其中农民人口319559人。,全县参合人数314253人,参合率98%,全县筹集新农合资金14141.38万元,其中,农民上交参合金2199.77万元,各级财政补助11941.61万元,各级财政配套资金到位率100%。开展试点工作以来,通过民政、扶贫、残联、卫计等单位的认真排查核对,目前全县医疗救助精准扶贫对象为94609人,对精准扶贫人员实施医疗救助14191人,补偿总费用3628万元,其中:农合补偿2545万元,民政补助843万元。采取二次补偿方式落实大病保险补助资金565万元,使救助对象新农合实际补偿比达70%以上,经“三重医疗保障”的大病患者补偿比达到90%以上。通过开展此项工作,使医疗救助扶贫资金真正投入到了贫困群众身上,充分发挥了医疗保障资金的扶贫效益,有效降低了困难人群大病患者个人负担。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一是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卫生计生、民政、财政、扶贫、残联、人社、合医中心等单位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为工作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科学制定实施方案。由县卫计局牵头,会同民政、扶贫、残联、疾控等单位,做好前期数据测算、基线调查分析、排查摸底、基层调研等工作,为制定方案提供可靠依据,确保方案科学可行。三是实行定期调度制。将该项工作内容纳入乡镇政府、部门重点督查范围,并定期进行调度,协调解决存在问题。
(二)建立工作机制,精准识别救助对象。一是建立“三条线”认定工作机制。“十一类”医疗救助对象认定,通过“政府制定标准和审核、群众民主推荐、特殊对象部门相互核对认定”三条线进行对象筛选认定,同时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核公示、审定公告和遴选甄别,做到公开透明、相对公平医院精准扶贫工作总结医院精准扶贫工作总结。二是建立认定对象动态管理机制。在卫计、民政、扶贫等部门间实行信息交换制度,认定对象属性发生变更的,定期反馈到医疗救助保障管理经办部门,对认定对象实行动态管理,精准识别。三是建立认定对象信息化精准标识机制。积极完善农合信息管理平台,将认定对象在信息系统中进行属性标识,为准确、及时兑现提供技术支撑。
(三)优化方案设计,提高救助保障水平。一是对认定救助对象实行24种重大疾病门诊救助政策。即对 24种重大疾病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封顶线,新农合报销80%。二是对特殊人群门诊统筹补偿上限为600元/人/年。即在省级基础上提高了200元/人/年扶.三是对认定救助对象在省级规定补偿政策基础上,住院补偿比例再上浮5%。即乡、县、州、省四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分别达到95%、85%、70%、55%-65%;四是按新农合大病保险方案,采取二次补偿方式兑现大病补偿资金,提高补偿比例。五是民政帮扶对象民政补助10-20%,计生“两户”计生补助10%,提高救助保障水平。六是加强资金监管,定期开展督查。每季度都开展新农合资金专项督查一次,坚决杜绝出现违规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确保新农合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四)整合优化资源,实现“一站式”结报服务。一是统筹卫计、民政等部门医疗救助保障资金,按照涉及对象报销比例标准,及时给予补偿报销。即首先由新农合统筹标准报销,其次实行大病商保报销,最后按民政或计生等部门相关政策报销,若未达到报销比例的再作个案处理。二是打通服务办理渠道,实行“一站式”及时结报服务。对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患者,医院全额垫付,事后县合医中心进行审核拨付,凡涉及民政和计生对象的,两个部门每季度将合医中心垫付资金拨付给县合医中心。在其它医疗机构就诊的,由患者自行垫付,然后再到当地合医办按标准给予报销。
(五)强化培训宣传,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一是积极组织卫计、医保经办机构人员开展培训,做好中央、省政策文件解读和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二是县合医中心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加强对19个乡镇合医经办人员和定点医疗机构合医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经办机构服务效率医院精准扶贫工作总结工作总结。三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介开展宣传,为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强工作统筹
通过统筹卫计、民政、扶贫等部门的医疗救助保障资金,完善“一站式”精准帮扶机制,提高农村困难人群的医疗保障水平。二是进一步强化能力建设。大力实施基层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三年攻坚计划,积极探索打造“医疗联合体”,出台分级诊疗措施,推进县级医院帮扶乡镇卫生院,建立不同级别医院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快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三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落实。通过基本医疗保障补偿报销、大病医疗保险累计分段赔付、计生医疗救助、民政医疗救助兜底,健全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确保每一个困难家庭病人都能得到医疗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