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相关规定,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积极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提升全局工作人员工作效能,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抓责任、健机制、重教育、强监督,扎实有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制定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各级纪委工作部署要求,紧扣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惩防并举,以钉钉子的精神切实改进作风,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腐败,以改革创新的方法强化对权力的制约,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科学化水平,促进行政执法事业的有序发展,为把建设成现代化公园式城区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主要工作
(一)强化责任落实,完善惩防体系
1.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对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行政综合执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党组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党组其他成员对分管科室、中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本科室、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直接责任人。签订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强化监督考核,开展局领导带队、派驻纪检组参与监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确保责任上肩。
(二)突出教育预防,推进廉洁从政
1、开展廉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廉政教育工作,始终把预防腐败教育摆在廉政工作的首位。深入开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岗位廉政教育、警示教育;树立“勤政廉政好干部”和“优秀共产党员”勤廉典型,以“八廉”为载体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中队建设,通过召开报告会、观看廉政电影等形式把廉政文化宣传与建设工作融入工作当中,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意识,提高党性修养和道德品质。
2、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以内务管理、业务管理、党建工作等制度为基础,深化党务公开,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三重一大”制度(执法权力清单)、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干部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廉政档案制度等制度,通过不断检验和完善,着力提高制度制定的科学化水平,确保反腐倡廉的全面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切实增强全体职工干部守纪意识和从上至下、从下至上的监督意识。
3、提升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成效。狠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案审会票决制、“制度+科技+文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体系建设和运行,充分发挥信息网络技术作用,把廉政风险防控建设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办案程序公正、促进执法公平正义,同时有效制约与规范行政执法权力。
(三)完善信访机制,提升服务效能
1、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建立信访接待制度、信访处理及回复制度、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明确来电来信来访要求及责任追究方式。畅通信访渠道,对外公开投诉电话,在网上公布投诉邮箱,妥善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落实班子成员接访值班表,确保每周有一位主要领导接访、下访。
2.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及时对上级交办的信访件及时处理、及时回复。对署名的举报,按照规定将调查和处理的情况,向举报人反馈,保障我局的和谐稳定。同时积极配合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实行责任倒查机制,依照党纪国法坚决查处系统内各类违纪违法案件。
(四)加强队伍建设,打造执法品牌
1、突出文件落实情况检查。以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纪委文件精神为契机,深入中队开展以公用经费使用、违规职务消费、公款大吃大喝为重点的督查检查,坚持厉行节约,不断加强廉政责任管理,保障《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落在实处。
2、深化执法办案监管。规范执行程序,加大公正执法的监督力度,加强执法办案全过程监督。推行执法权力清单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严格依法行政,依照法律规定和相关制度、标准、纪律要求,认真开展执行立案前审查工作监督,加强中队立案报批的监督;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规范各环节法律文书的制作和管理,严格审理标准,统一裁量标准,确保各个环节公开、公正、公平,切实提高执法水平。
3、推行有错无为问责。加强执法队员和协管员管理,完善局《协管员管理办法》、《执法队员、协管员文明执法行为规范规定》,强力推行局《工作人员有错无为问责配套实施规定》,注重对执法队员和协管员在日常行为、政风行风、执法案件办理过程中督查,强化执法人员的工作责任,严格有错无为问责情形,树立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五)深化作风建设,推动中心工作
1.完善考核机制。修订度局系统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及实施细则,坚持局系统各单位月工作考核制度,平时考核、日常督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加强对执法大队、各中队、各科室的监督检查。根据考核结果,启动行政问责程序,从严处理未完成目标任务、工作失渎职行为。
2.强化作风督查。以政令畅通、日常出勤、请假程序、车辆使用、办案风纪、着装风貌为重点,将纠正“四风”等作风建设规定融入干部日常管理,定期对各科室、中队的制度执行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着力解决单位中存在的工作效率不高、服务不优、纪律松弛等问题,着力解决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在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3.开展专项治理。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科学铺排各项执法行动,全力服务“大项目突破年”工作,强力推进“城乡环境品质倍升工作”、“五项整治”、“雷霆行动”、“网格化考评”等重点工作,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力度,将作风建设工作与专项执法工作相互渗透,相互促进,在专项执法工作中开展“庸懒散”、“会所中的歪风”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专项治理,以优良的作风保障本年度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努力实现执法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高效化、精细化和科学化。
4.组织民主评议。结合作风建设局系统组织民主评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开展创建基层满意站所工作。将作风建设置于公众视野中,认真倾听群众呼声,把评议的着力点放在意见建议的收集上,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使民主评议成为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动力。民主评议结果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