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妇女组织是机关党组织领导下的群众团体,是妇女联合会的基层组织,是党组织联系妇女干部的桥梁和纽带。机关妇委会(妇女小组)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一、换届选举前的主要准备工作
1、召开妇委会委员会议,研究关于换届的有关事项。若是新建妇女委员会,则由本单位党组织牵头成立妇委会筹备小组,负责妇委会的组建工作。
2、起草工作报告。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本届妇委会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对下届委员会的建议等。新建的则要起草筹备工作报告,内容应包括筹建的过程,目前机关妇女工作的情况及下步工作的建议。
3、酝酿提出候选人。机关妇委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可由上届妇委会提出候选人名单,在广泛征求机关女干部意见的基础上报经同级党组织同意后,确定正式候选人;新建的妇委会由本单位党组织在广泛听取机关女干部的意见,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确定正式候选人。也可由机关女干部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预选产生候选人,然后报同级党组织同意后,确定正式候选人。按以下程序进行选任:
(1)党委(党组)提出选任方案,征求区妇联意见;
(2)组织机关全体女干部进行民主推荐;
(3)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
(4)党委(党组)根据民主推荐和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报区妇联审批后,作为正式候选人提交会议选举。
4、报区妇联批准。妇委会或妇委会筹备小组要把工作报告(筹备工作报告)、正式候选人名单、召开会议的时间等及时向区妇联汇报,经区妇联原则同意后,即可筹备正式选举或成立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