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植树节的来历
公历3月12日,是我国法定的植树节,也是我国民主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逝世的日子。孙中山特别关注植树造林事业,并将之视作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来推动。1915年,正是在他的倡议下,当时的北洋政府正式规定以每年清明节为植树节。清明时节,我国大部分地区春回大地,天清地明,气候转暖,万物复苏,正是春耕春种的最佳时机,民谚常说:“种树造林,莫过清明。”
1981年12月,五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出《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规定凡是条件具备的地方,年满11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老弱病残外,因地制宜,每人每年义务植树3棵至5棵,或者完成相应劳动量的育苗、管护和其他绿化任务。我们应该提倡把这项任务列入清明节活动的范围,并通过清明植树活动,增强人们的环保意识。
二、植树节的意义:
1、植树节有利于提高了全社会植树造林、绿化美化环境的意识,促进了*建设。
2、植树节有利于推动了国土绿化和生态环境建设事业的发展,并起到扩大山林资源、防止水土流失、保护农田、调节气候、促进经济发展等作用。
3、植树节有利于带动全民族积极参加植树造林活动,保护林业资源,美化环境,保持生态平衡,并且改善人类的生存环境。
众所周知:地球正在沙化,沙漠的覆盖面积正在逐年的增加??可我们似乎觉得这些离我们还很远。其实,植树节的意义不是在于每个人都要在植树节这天去种一棵树,而是通过植树节的又一次来临,使人们的环保意识不断增强,更加的关注绿化、环保的问题,并且明白植树是全人类的大事,是造福子孙万代的伟业。
三、植树节的倡议书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春回大地,草长莺飞,又是一年芳草绿。在这欣欣向荣,生机勃勃的春日里,我们又迎来了一年一度的植树节。植树造林,绿化家园,是造福千秋万代的大事,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我们享受着美丽的校园环境带给我们的愉悦感受,也有责任、有义务为校园环境的美化、绿化尽自己的微薄之力。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提出“绿色崛起”号召,推广“低碳生活”理念,树立“植绿、护绿、兴绿”风尚,一年一度的植树节我们将再次携手,在这片美丽的校园土地上播撒下绿色的种子,掀起植树造林热潮。为此,我们向全校师生发出以下倡议:
一、植绿。自觉履行公民植树义务,积极参与义务植树活动,共建绿色嘉园。根据学校意见,设立植树专项基金,发动广大师生募捐树苗款。校友捐款由校友会负责收集,在校学生捐款由各学院团总支负责收集,教工捐款由各分工会与直属工会小组负责收集,所捐款项于3月15日前交至学校财务处,学校将组织绿化队负责统一植树。
二、护绿。关心爱护绿色生命,积极参加公共场所的绿化、美化、净化活动,自觉保护身边的一草一木,不践踏草坪、不攀摘树枝花朵、不侵占绿地林地、不将火种带入绿区,看到不文明的行为及时加以劝阻,做一名护绿的“绿色护卫者”。
三、兴绿。增强环保意识,尽量不使用一次性塑料袋、一次性筷子等一次性用品,减少白色污染,减少日常纸张的浪费,珍惜、保护地球家园的绿色资源。积极宣传环保理念,做一名兴绿的“绿色传播者”。
绿色是大自然的颜色,绿色孕育着生命与希望。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献上一份心意,贡献一份力量,践行环保理念,倡导低碳生活,从身边做起,播种绿色,播撒文明,为建设绿色嘉园作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