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83年以来,每年3月15日,全球各地的消费者组织都举行大规模的活动,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显示消费者的强大力量。其中包括发布新闻公报、向公众介绍消费者组织的活动;告诉人们消费者组织将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做哪些工作;通过报纸、刊物、电台和电视节目进行宣传,在学校发放宣传材料或消费者刊物。组织消费者权利的演说,努力提高消费者的保护意识。有的国家的消费者组织在这一天向公众征集“消费权益歌”,有的组织演讲比赛、保护消费者知识竞赛或进行“一年最严重的损害消费者利益事件”的评定活动;奖励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作出贡献的人;举办各种展览;举办消费教育讲座;有些国家的消费者组织还开展对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举行集会、演出、现场宣传咨询投诉和义务服务等活动。
我国自1987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全国各地消费者组织都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隆重的纪念活动,运用各种形式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成果,促进全社会都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宣传活动已成为具有广泛社会影响、意义深远的社会性活动。
1、确保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人身权和财产权不受到损害。
2、安全权是消费者的一项重要权利。
3、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提供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提升消费者的消费信心,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5、关注消费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
6、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7、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8、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9、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0、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11、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12、构建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13、宣传消费政策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需求
14、推动消费维权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发展
15、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