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临海户籍制度改革【全文】

更新时间:2023-07-09 21:47:38文/高考志愿库

临海市户籍制度改革主要内容

1、此次户籍制度改革的内容是什么?

此次户籍制度改革的基本内容主要有五项。

一是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即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二是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即以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进一步放宽户口迁移条件。

三是完善居住证制度。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和积分管理制度,并逐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机制。

四是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

五是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

2、此次户籍制度改革的意义是什么?

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3、取消户口性质,与其相关的政策如何调整?

此次户改的核心内容就是取消“农业”和“非农”户口性质划分,今后出台的各项政策,不再与户口性质挂钩。实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一体化,城乡失业保险参照城镇职工参保缴费。其他各项政策,也将逐步调整到位,从而实现“城乡一体化”。

4、户改后,具备哪些条件可以在城镇落户?

凡是在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以及符合引进人才、投资人员、有突出贡献人员条件的,都可申请落户。

5、合法稳定住所人员的落户标准是什么?

在城镇通过合法途径获得房屋所有权或政府提供的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使用权的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落户。非住宅用房不得落户。

6、有合法稳定就业人员的落户标准是什么?

在城镇无合法稳定住所但有合法稳定就业,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满2年,按国家规定在本地参加职工社会保险连续满2年的人员,可在就业地所在社区或就业地所在镇(街)房屋租赁处申请落户。

7、在房屋租赁处落户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首先,申请人及其配偶在城镇无合法稳定住所;其次,没有任何人落户此租赁房屋的地址;最后,房屋所有权人愿意同承租人签订“同意落户协议书”,并经公证机关公证及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8、有学历、技能人员的落户标准是什么?

在城镇有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满半年以上,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初级技工以上职业资格的各类人员,可在就业地所在社区或就业地所在镇(街)房屋租赁处申请落户。

9、有特殊技能和特殊专业人员的落户标准是什么?

在本市从事从事体育、文艺、民间传统工艺等行业的特殊技能和特殊专业人员,可在就业地所在社区或就业地所在镇(街)房屋租赁处申请落户。

10、有突出贡献人员的落户标准是什么?

被评为县(区、市)级以上劳动模范、道德模范,获得县(区、市)级以上见义勇为等荣誉称号,可在就业地所在社区或就业地所在镇(街)房屋租赁处申请落户。

11、有特殊贡献人员的落户标准是什么?

在本市从事环卫、养老、残疾人照顾等工作满1年的特殊艰苦岗位一线从业人员,可在就业地所在社区或就业地所在镇(街)房屋租赁处申请落户。

12、投资纳税人员落户标准是什么?

在本市投资兴办实业,年缴纳地方税收达3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占股10%以上),可在企业所在社区或企业所在镇(街)房屋租赁处申请落户。

13、投靠落户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城镇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投靠落户。被投靠人在城镇有房产的,其未婚成年子女、父母可以申请投靠落户。在本市无合法稳定住所的,现与城镇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三代之内直系亲属共同居住的,可以按规定申请投靠落户。

14、户改后,对进城落户的农民有什么好处?

对进城镇落户的农民好处主要有三句话:城镇待遇可享受、农村待遇可保留、原有利益可流转。即农民进城镇落户后,原先拥有的土地、山林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等属农村特有的权益继续享有和可以流转,同时还可以享受城镇居民所享有的各种公共服务。

15、户改后,要不要重新换领户口簿?

全市户籍制度改革后不集中换发户口簿。但是居民在办理户口事项时,必须换发新的户口簿。居民要求换发的,可以换发新的户口簿。首次换发户口簿一律免费。

16、此次户改的时间安排是怎样的?

此次户改以6月30日24时为时间节点,全面完成全市户口性质转换工作。7月1日起实行新的户口登记制度和迁移制度,各项社会公共服务政策也将逐步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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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制度改革惠及群体

取消农业与非农区别,超、特大城市实施积分落户

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黄明表示,两年多来,在*、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各部门、各地区的共同努力下,一系列重大政策密集出台,户籍制度改革的政策框架基本构建完成。

①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建立,各地取消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城里人”和“乡下人”户口身份之别不复存在。

②户口迁移政策进一步完善,各地普遍降低了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门槛,超大城市、特大城市积极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

③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面临的制度性难题逐步破解,“人地钱”挂钩机制初步建立,农村“三权”改革稳步推进,教育、社会保障、住房等重点领域配套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居住证制度加快落地。

④户籍制度改革基础进一步夯实,各地深入开展户口登记管理清理整顿,积极推进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等“三项制度”建设,扎实推动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

高校毕业生、新生代农民工等重点群体能落尽落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让他们过上城里人的生活、实现市民梦,是人心所向,也是大势所趋。”黄明说,贯彻落实好中央“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总体要求,首要任务就是要在“落户”上下功夫、做文章。

按照改革部署要求,各地要坚持因地制宜、因城施策、一城一策,进一步细化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出台更加积极、更加宽松的户口迁移政策,统筹配套更多领域、更大范围的具体改革措施。

①除极少数超大城市外,要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

②要进一步向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倾斜,努力做到能落尽落。

③要严格按照中央政策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科学合理设置分值,更多地惠及普通劳动者,凡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不得实施积分落户制度,凡政策已明确可以直接落户的群体不要纳入积分落户政策范围。

④超大城市、特大城市要在严格控制人口总量的同时,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引导人口有出有进,优化结构布局,进一步提高户籍人口的比重。

进一步简化群众办理落户的手续

公安部提出,各地要坚持实事求是统计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对落户的每一个人都要进行认真核实,确保统计工作真实准确。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梳理相关落户政策和规定,对不符合中央要求的坚决清理纠正,同时进一步简化群众办理落户的手续,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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