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晚婚婚假多少天
广东省新规定即修订后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5修正)》,删除了晚婚及晚婚假10天的规定,于1月1日起施行。故1月1日及此后登记结婚的,应适用修订后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5修正)》规定,婚假一律为3天。
鉴于深圳特区《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5修正)》并没有关于婚假的规定,因而目前看来,广东省新规定出台后深圳职工结婚也仅享受3天的婚假。后面,如果深圳新修订的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也不涉及婚假的相关规定,则即使深圳新修订的法规通过,深圳职工结婚也仅能享受3天婚假。但如果后面深圳新修订的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涉及结婚的假期规定,则深圳职工结婚也需要根据新修订的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给予深圳经济特区职工规定的婚假天数。
问:1月1日前已登记结婚的广东晚婚职工,但未休婚假,婚假天数如何确定?
答: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1月1日前登记结婚的广东晚婚职工,仍适用《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4修正)》的规定,即"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故1月1日前登记结婚的晚婚职工,可享受3天的结婚假和10天的晚婚假,共计13天。
深圳特区1月1日前,并没有关于晚婚的特殊规定,故晚婚待遇应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4修正)》确定,待遇同上,即享受3天的结婚假和10天的晚婚假,共计13天。
2017年广州婚假多少天?
何先生:我与妻子同属1988年出生的广州本地人,今年在民政局登记结婚。26周岁理应算晚婚,但公司计生办批复的婚假单只有10天,其中还包含星期六日。想问晚婚婚假国家规定为多少天?含周末吗?
旧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的通知》(粤劳薪[1997]115号):
三、职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职工结婚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
九、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的假期原则上应一次性连续安排,假期内遇公休假日的,均不另加假期天数。
由此,何先生的婚假应为13天,公休假日包含在内。何先生可以和单位反映相关情况。
新法:1月1日起,广东全面二孩政策实施,根据最新版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取消晚婚晚育假。所以职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的假期原则上应一次性连续安排,假期内遇公休假日的,均不另加假期天数。
广东的婚假规定是这样的:
(一)广东婚假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3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根据现有《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夫妇,可享受3天婚假。
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夫妇,根据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可享受晚婚假10-30天不等(含3天法定婚假),广东为13天(含原有的3天婚假)。
那么应该说还不着急,得等广东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也修改之后,关于晚婚假期的规定才会落地执行。
同时明确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法律修改前按照规定应当享受奖励扶助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独生子女父母和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父母可继续享受奖励扶助。
独生子女政策尽管在去年各地实施“单独二孩”政策时已经有所打破,但法律上的废止,仍要等到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之后表决。一旦表决通过,修正案将自1月1日起施行。届时,独生子女政策的时代结束了,中国的计划生育制度迎来“全面二孩”时代。
删除晚婚晚育、独生子女奖励规定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如果自愿只生育一个孩子,还能否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优待?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表示,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提倡按政策生育。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还。
符合政策生育夫妻可获延长生育假
修正案草案规定,根据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新形势,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至于生育假如何延长,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规定夫妻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禁止代孕买卖精子
草案还新增加了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要求,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都被禁止,还严令禁止任何形式的代孕。禁止代孕也从过去的规章制度升级为法律条文。
同时草案明确,未经批准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的;实施代孕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