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建议2018年开始延迟退休到2045年延迟至65岁
延迟退休该如何推行?2日在北京发布的一份报告建议,延迟退休可分“两步走”:2017年完成养老金制度并轨,从2018年开始,女性退休年龄每3年延迟1岁,男性退休年龄每6年延迟1岁,至2045年男性、女性退休年龄同步达到65岁。
12月2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主办的《人口与劳动绿皮书:中国人口与劳动问题报告No.16》发布会在北京举行。
这份报告认为,中国目前存在大量低龄退休人员,开发其潜力是今后的主要方向。鉴于中国退休年龄规定始于几十年前,已经显得过低,建议按照并轨先行、渐进实施和弹性机制的原则逐步延迟退休年龄。
报告指出,首先,实现养老金制度并轨,将退休年龄归为两类:职工养老保险领取年龄和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年龄。
对于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年龄改革方案,报告建议分两步走:第一步,2017年完成养老金制度并轨时,取消女干部和女工人的身份区别,将职工养老保险的女性退休年龄统一规定为55岁。第二步,从2018年开始,女性退休年龄每3年延迟1岁,男性退休年龄每6年延迟1岁,直至2045年同时达到65岁。
对于居民养老保险的退休年龄改革方案,报告建议居民养老保险的退休年龄从2033年开始每3年延迟1岁,直至2045年完成。
报告还建议,在退休年龄改革中引入弹性机制,可考虑以法定退休年龄为基准,规定人们可提前或延迟5年退休,但养老金待遇与退休年龄挂钩。
“测算表明,延迟退休年龄可有效改善城镇劳动力的供给状况,增加城镇适龄(退休年龄以下)劳动年龄人口,延缓其比重下降趋势。”报告称。
中新网记者注意到,延迟退休话题近期再度引发社会热议。11月3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出台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
11月20日,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谈及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时称,总的考虑是,根据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和劳动力状况,把握调整的节点和节奏,“小步慢走,渐进到位”,即每年只会延长几个月的退休年龄,同时提前向社会预告,给公众以心理预期。目前,人社部正在抓紧制定这个方案,将适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报*和国务院决策。
建议2018年开始延迟退休
今天上午,《人口与劳动绿皮书:中国人口与劳动问题报告No.16》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绿皮书指出,目前农民工仍是中国流动人口主体,流动老人群体已超千万。绿皮书建议从2018年开始延迟退休。报告认为,劳动力短缺的局面在“十三五”期间将持续,全面放开二孩引起生育大反弹的可能性很小,并预计特大、超大城市落户门槛将更严。
中国目前存在大量低龄退休人员,开发其潜力是今后的主要方向。鉴于我国退休年龄规定始于几十年前,已经显得过低。绿皮书建议按照并轨先行、渐进实施和弹性机制的原则逐步延迟退休年龄。
具体建议如下,首先,实现养老金制度并轨,将退休年龄归为两类:职工养老保险领取年龄和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年龄。
其次,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年龄改革方案分两步走。第一步:2017年完成养老金制度并轨时,取消女干部和女工人的身份区别,将职工养老保险的女性退休年龄统一规定为55岁。第二步:从2018年开始,女性退休年龄每3年延迟1岁,男性退休年龄每6年延迟1岁,直至2045年同时达到65岁。
再次,居民养老保险的退休年龄从2033年开始每3年延迟1岁,直至2045年完成。同时在退休年龄改革中引入弹性机制,可考虑以法定退休年龄为基准,规定可提前或延迟5年退休,但养老金待遇与退休年龄挂钩。测算表明,延迟退休年龄可有效改善城镇劳动力的供给状况,增加城镇适龄(退休年龄以下)劳动年龄人口,延缓其比重下降趋势。
农民工仍是人口流动主体
绿皮书指出,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监测结果,2013年外出农民工达到1.66亿人,其中举家外出农民工数量达到3525万人。进入“十二五”时期以后,外出农民工规模虽然仍保持扩张态势,但增速明显减缓。2010年,外出农民工增速达到5.52%,随后逐年下降,到2013年仅为1.68%;与此同时,举家外出农民工的增速却从2010年的3.54%上升至2013年的4.44%,举家外出农民工占全部外出农民工的比例从2010年的20.03%上升至2013年的21.22%,农民工举家外出的趋势逐渐加强。
报告认为,劳动力短缺局面在“十三五”时期将持续。全局性劳动力短缺不仅表现在城镇,农村劳动力短缺问题也会在“十三五”期间逐渐显现。必须考虑谁将是未来农村和农业的劳动力,并进行一些必要的准备。
特大城市落户门槛将更严
调查显示,大约有4成的流动人口居住在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落户门槛不但不会下降,还可能更为严格,预计户籍制度改革对其影响很小;大约17%的流动人口居住在较大城市(300万至500万),落户限制将略为放宽,但仍然会比较严格,小部分高端流动人口将可能落户这些城市;大约35%的流动人口居住在大城市(100万至300万)和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将有较大程度放宽,居住在这些城市的流动人口将是最有可能落户城市的群体;大约10%的流动人口居住在小城镇,将完全没有落户限制。
但流动人口的落户意愿却与户籍改革政策相反,尽管城区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会逐渐放宽,但是居住在这些城市的流动人口,明确表示愿意落户的人不足4成;在大城市居住的流动人口的落户意愿稍高一些,也仅为45%左右;然而,在严格控制的特大城市的落户意愿最高,将近6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