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副省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市长)
部队副军职干部(如浙江省警备司令部副司令、31军副军长)
正厅级干部(地市级干部):
国务院部委各司正职干部(如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正职干部(如河北省交通厅厅长,北京市财政局局长)
各副省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宁波市副市长)
各地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无锡市市长)
部队正师职干部(如1军后勤部部长、34师政委)
注:以上为高级干部
副厅级干部:
国务院部委各司副职干部(如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副司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副职干部(如黑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上海市文化局副局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教育局局长、江宁区区长)
各地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苏州市副市长)
部队副师职干部(如35师副政委、179旅旅长)
正处级干部(县团级干部):
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经济作物处处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处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沈阳市卫生局副局长、浦口区副区长)
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扬州市劳动局局长、滨海县县长)
部队正团职干部(如105团政委)
副处级干部:
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农业部兽医局防疫处副处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江苏省教育厅人事处副处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处室及区县各局正职干部(如南京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处长、玄武区卫生局局长)
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镇江市民政局副局长、张家港市副市长)
部队副团职干部(如105团参谋长)
正科级、副科级干部略
注: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其各级干部参照政府各级干部待遇,但不具有行政级别,不属于公务员编制
政府各级干部如为上一级党委常委,则其行政级别升一级。如张家港市市长为正处级干部,若为苏州市市委常委,则为副厅级干部
按例,高级干部在60或65岁以后往往调往相应级别的人大、政协担任领导职务,俗称“退居二线”
正省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巡抚与布政使,为从二品
副省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按察使,为正三品
正厅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知府,为从四品
副厅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同知,为正五品
正处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知县,为正七品
副处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县丞,为正八品
实行军队职务等级时期(1988年以后)
取消了行政级别,军官薪金由职务薪金、军衔薪金、军龄薪金组成。
军官基本职务等级(15级):
军委正、副*;军委委员;
大军区正职;大军区副职;
正军职;副军职;
正师职;副师职;
正团职;副团职;
正营职;副营职;
正连职;副连职;
正排职;副排职
将原科技、文艺级和体育级合并,设专业技术等级1-14级,1级与军委
委员工资相同,14级与正排职工资相同,文职干部分专业技术与非专业技
术两类,专业技术文职干部级别与专业技术军官相同,为1-14级;非专业
技术文职干部等级设9级,依次为:正局级、副局级、正处级、副处级、
正科级、副科级、一级科员、二级科员、办事员。后又在正局级职之上加
了3级,分别按副大军区职、正军职、副军职待遇。
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军事、政治、专业技术军官、非专业技术文职干部
后勤军官专业技术文职干部
正军职四级按正军职待遇
副军职五级按副军职待遇
正师职六级正局级
副师职七级副局级
正团职八级正处级
副团职九级副处级
正营职十级正科级
副营职十一级副科级
正连职十二级一级科员
副连职十三级二级科员
排职十四级办事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