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积金新政策关于贷款年限与额度计算说明
按规定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以上(大于等于24个月),且在贷款申请审核前3个月内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个人最高不超过36万元。
符合贷款对象和条件的干部职工,可按下列规定的额度申请贷款。
(一)根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借款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所交纳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的原则,贷款额度个人最高不超过26万元。
(二)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抵押贷款时,必须已交付不低于规定数额的首期款,即最高贷款额不能超过购房总房款减首期款,建房、翻建、大修理住房也按此原则处理。
如住房公积金贷款仍不足够的,且个人有偿还能力,可同时申请组合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
(三)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借款人的月房产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50%以下,月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55%以下。
房产支出与收入比的计算公式为:本次贷款的月还款额/月均收入。即:贷款额度÷贷款期数+月应还利息,不能大于收入的50%。
所有债务与收入比的计算公式为:(本次贷款的月还款额+其他债务月均偿付额)/月均收入。即:贷款额度÷贷款期数+月应还利息+其他债务月均偿付额,不能大于收入的55%。
(四)贷款额的核定如同时涉及上述1至3点中最高贷款额度的设定,以额度低的一条为准。
(五)依时足额缴存公积金1年以上,且已按规定调整了缴存比例的,最低可按个人5万元、即夫妇10万元的额度申请贷款。
按低于市政府规定的最低缴存额缴存公积金的,在申请贷款时不设最低保护线,按实际缴存情况计算贷款额度。
(六)没有依时足额缴存公积金的,暂不允许贷款。
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职工发放贷款。认定属购买第几套住房,以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贷款记录情况为准。
计算公式:
公积金贷款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其中四个条件计算出的最小值就是贷款人最高可贷金额。
1.以还贷能力为依据的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或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或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40%-借款人或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贷额]×12(月)×贷款年限。其中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2.以房屋价格为依据的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比例。其中贷款比例根据不同类型来确定,一般来说,购买房屋的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房款的70%;建筑面积在90平米以下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放款的80%.
3.按照贷款最高额度计算,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公积金贷款的,且符合其申请条件的,最高限额为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的,且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贷款最高限额为70万元。
4.以公积金账户余额为依据的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为: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人及参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20
通过以上的介绍不难发现,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是相当繁琐的,如果仅仅想知道大概的贷款额度,不妨使用第四种计算方式。比如说,某市民缴存公积金已经1年多了,目前公积金账户余额为10000元,那么如果他想申请一笔还款年限为30年的贷款,那么他能贷的最高额度为多少呢?利用第四种方式不难计算出,最高额度大概为10000×20=2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