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仙桃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与流程条例

更新时间:2023-07-15 05:13:26文/高考志愿库

仙桃住房公积金

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自住住房提取须知;

2.购买二手自住住房的提取须知;

3.购买自住住房选择使用商业贷款且贷款未还清的提取须知;

4.建造、翻修、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提取须知;

5.租赁本市政府廉租住房的提取须知;

6.房屋装修、装饰提取须知;

7.通过市场租赁方式依法租赁住房的提取须知;

8.支付物业管理费提取须知。

非房屋类:

仙桃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

1.离休、退休提取须知;

2.外地在本市从业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须知;

3.考取全日制大学(含研究生)辞职提取须知;

4.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须知;

5.缴存职工、配偶及缴存职工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提取须知;

6.职工家庭遭遇火灾、地震、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提取须知;

7.困难家庭子女教育提取须知。

提取材料

基础性资料:

1、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

温馨提示:

(1)职工提取其配偶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的,除需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公证部门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提供配偶、直系亲属以1至2项资料。

(2)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需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不同情况,选择相对应的材料:

房屋类:

1、商品房:提供购房合同及购房税控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2、二手房:提供过户后的房产证或房产过户受理回执单、房屋买卖契约和契税完税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仙桃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1.购买自住住房提取须知;

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3)首期付款的税务发票原件;

(4)购房相关要件(购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持已在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集资建房的需持市房产局集资建房批复或省主管部门的集资建房批复及购房协议)原件。

注:购房行为须在一年之内。

2.购买二手自住住房的提取须知;

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

(3)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完税契税发票原件。

注:购房行为须在一年之内。

3.购买自住住房选择使用商业贷款且贷款未还清的提取须知;

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

(3)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贷款合同、借款单、还款储蓄存折或卡、近1年银行还款流水明细的原件。

注:可在贷款发放并正常还款6个月后,每1年办理1次,直至商业贷款余额结清。

4.建造、翻修、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提取须知;

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

(3)翻建、大修住房的,需提供市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书》和《危险房屋通知书》原件、以及《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原件;

(4)建造住房的,需提供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原件;

注:本项提取的有效时间,可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危险房屋通知书》发放之日起十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实际支出额。

5.租赁本市政府廉租住房的提取须知;

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

(3)市房产部门核发的《廉租住房租约》及房租缴费收据。

注:1、夫妻双方每年最高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8000元。

2、可在租赁期内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1次,职工及配偶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承租期内的房屋租赁费用。

6.房屋装修、装饰提取须知;

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

(3)本人房屋所有权证或正规购房合同和发票;

(4)与装修公司签定的正规装修合同及部分装修款发票或购买大件装修材料收据2张。

注: 1、装修进程过半后预约中心工作人员上门拍照核查;

2、毛胚房装修提取额度为每平方米1500元,旧房装修提

取额度为每平方米1000元;

3、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装修金额。

7.通过市场租赁方式依法租赁住房的提取须知;

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

(3)房产部门统一核发的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手续费发票以及房租缴费收据。

(4)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与出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

注:租赁房屋应在房屋租赁协议签订的承租期内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1次,夫妻双方每年最高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8000元。

8.支付物业管理费提取须知。

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

(3)本人房屋所有权证或正规购房合同和发票;

(4)缴交物业管理费发票。

注:缴存职工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提取额不累计到下一年度。

非房屋类:

仙桃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1.离休、退休提取须知;

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

(3)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本人《离休证》或《退休证》,未取得离、退休证的,本人身份证上注明的年龄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男职工60周岁、女职工55周岁),并由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出具证明。

注:职工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才能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外地在本市从业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须知;

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

(3)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原件;

3.考取全日制大学(含研究生)辞职提取须知;

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

(3)正规录取通知书原件;

(4)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件原件。

4.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须知;

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职工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件原件;

(3)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个人合法身份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的原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为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由监护人凭其监护人身份证明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

(4)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需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裁定书的原件。

(5)由缴存单位出具委托证明并加盖公章委托单位财务人员和家属一同办理。

5.缴存职工、配偶及缴存职工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提取须知;

所需资料:

(1)市级以上医院证明(加盖医院诊断证明专用章);

(2)经医保部门年审的重症病历,[重症范围包括:慢性肾功能衰竭需作肾透析治疗及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慢性重症肝炎、肝硬变];

(3)住院专用收据(加盖医院收费专用章);

(4)单位及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

(5)职工本人及配偶的结婚证;

(6)户口簿(职工与配偶、子女、职工父母及配偶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登记的,其关系的认定,由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或公证部门出具证明);

(7)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8)本人身份证原件。

注:本项提取的有效时间,应在住院期间或出院之日起1年内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得超过个人实际支付的医疗费用总额(扣除单位报销或医保支付部分)。

6.职工家庭遭遇火灾、地震、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提取须知;

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

(3)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及派出所出具的事故证明或司法部门调解协议书、职工单位证明;

(4)结婚证、户口簿的原件。

注:本项提取的有效时间,应在事故、灾难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得超过个人实际承担的损失总额(扣除各项保险赔付部分)。

7.困难家庭子女教育提取须知。

所需资料:

(1)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

(3)入学通知书原件;

(4)夫妻双方有效期内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或低保证原件;

(4)盖有财政或税务监制的学费收据或发票原件;

(5)结婚证原件、独生子女原件或同一居民户口簿原件。

注:每年集中提取一次,办理时间为每年8月15日到10月30日,提取金额不超出学费收据金额。

提取流程

步骤一:

提取申请:职工到中心领取或从中心网站上下载《审批表》。持提取所需材料及填写完整的《审批表》到所在单位初审,单位对《审批表》和所提供材料核实无误后,在《审批表》上作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步骤二:

提交手续:职工备齐材料后送中心服务窗口申请办理。中心经办人员对职工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对符合提取规定的资料予以登记受理,不符合提取条件的资料退回。

步骤三:

提取公积金:初审合格后由中心归集科和分管领导最终审定后周二和周四提取公积金。不符合条件一次性告知职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但不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费用。

2、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应还本息额。

3、租住保障性住房: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实付房租的总额。

4、重大疾病或遇到不可预见的事故、灾难,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总额不超过医疗费和处理事故、消除灾难费用个人负担的部分。

全额提取:

离休、退休、出境定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调离本市、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提取时间

提取时间间隔:

1、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颁发之日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

到账时间:4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