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公众对于公积金“提取难”的呼声从没有间断过。虽然部分城市明文规定“租房可以提取”,实际操作起来却是一纸空文。许多市民如果在购房时不需要使用住房公积金,那么他要想提取住房公积金就需要等到退休以后,而有其他方面的资金需求却无法使用。这种延后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福利”就大打折扣。
而据公开报道,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范围将进一步放宽,可能以适当的形式在《条例》的修改稿中体现,其中在用途方面,既包括允许住房公积金用于发放保障性安居工程长期建设贷款,也包括个人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用途的多元化等相关内容。而之前不同地方尝试的用于支付房租、装修款项、用于涉及个人重大民生支出的支付、异地缴存使用等问题也有望在《条例》中得到体现。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细则》是早在10月22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二届五次全体会议审议时通过,并经西安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同意的,昨日只是公布。对于《条例》的修改,他们也在关注,但由于目前还未形成正式方案,“所以我们也只能是关注,如果《条例》出台后,有我市《细则》未涵盖的提取情况,我们也会尽快修改,方便更多市民享受公积金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