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省份内也会执行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
如广东省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100元
深圳市则为2200元
再看一下我们大广西的数据哦
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档
分别是1680元、1450元和1300元
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则分别是16元、14元和12.5元
可能有友仔友女要问:
这次档是怎么分的呢?
从2018年2月1日开始
广西的最低工资标准
由此前的四类调整为三类
一类适用地区为南宁市、柳州市、
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
防城港市(含东兴市)、钦州市
二类适用地区为贵港市、玉林市、
百色市、贺州市、河池市、
来宾市、崇左市
三类适用地区为各县、
各县级市、自治县
那么问题来了
这些最低工资标准有神马意义呢?
看清楚了哦
考试必考!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
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
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到手的工资总额达到
或超过最低工资标准就一定合法吗?
答案是:未必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
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
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
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
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也就是说
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上述各项后
工资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才算合法
还有一个和薪资有关的消息!
南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迎来15连涨!
人均月基本养老金增加到2417.62元
调增差额已于7月25日发放到位
月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 132.6元
人均增长5.8%
自治区政府下发《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对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月1日起执行。
新的最低工资标准由此前的四类调整为三类,即由此前的每月1400元、1210元、1085元、1000元调整为1680元、1450元、130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由原来的13.5元、11.5元、10.5元、9.5元调整为16元、14元、12.5元。一类适用地区为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含东兴市)、钦州市,二类适用地区为贵港市、玉林市、百色市、贺州市、河池市、来宾市、崇左市,三类适用地区为各县、各县级市、自治县。
最低工资标准是保障劳动者本人及其赡养人口最低生活需要的工资支付保障标准。据了解,本次调整的增幅为20%,充分考虑了我区近年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及经济发展水平。
最低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底线,不是工资分配的唯一标准。用人单位不能把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单位的标准工资来理解。如劳动者发现自己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的工资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