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社厅下发了《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辽人社【2019】74号),对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下发了《关于公布201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辽人社【2019】75号),公布了201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引导企业在生产发展、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
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档标准为1810元
二档标准为1610元
三档标准为1480元
四档标准为1300元
全省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档标准为18.3元
二档标准为16.3元
三档标准为15元
四档标准为13.2元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9年11月1日起执行。
通知要求,各市政府要根据《辽宁省最低工资规定》和调整后的辽宁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201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根据辽人社【2019】75号文件:201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适用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公布:
2019年企业货币工资增长上线为12%
2019年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8%
2019年企业货币工资增长下线为4%
通知要求,各级人社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指导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状况,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程序,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此前,沈阳市最低工资执行的是确定的标准。去年年底,辽宁省公布了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并且与此前调整不同的是,全省确定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项均增加了“第四档”。
与往年一样,沈阳市多数区执行的是辽宁省确定的“一档”标准,其余地区执行“二档”标准。
沈阳市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和平区、沈河区、大东区、皇姑区、铁西区、苏家屯区、浑南区、沈北新区、于洪区由1530元调整为1620元;(二)新民市、辽中区、法库县、康平县由1230元调整为1350元。
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和平区、沈河区、大东区、皇姑区、铁西区、苏家屯区、浑南区、沈北新区、于洪区由15元调整为17元;(二)新民市、辽中区、法库县、康平县由12元调整为14元。
大连市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一)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长海县和各先导区由1530元调整为1620元。(二)普兰店区、瓦房店市、庄河市由1430元调整为1520元。
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长海县和各先导区由15元调整为16元。(二)普兰店区、瓦房店市、庄河市由14元调整为15元。鞍山市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1、铁东区、铁西区、立山区、千山区、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鞍山经济开发区、千山风景名胜区由1320元调整为1420元;2、海城市、台安县、岫岩县由1200元调整为1300元。
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铁东区、铁西区、立山区、千山区、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鞍山经济开发区、千山风景名胜区由13元调整为14元;2、海城市、台安县、岫岩县由10.8元调整为11.8元。抚顺市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1.市(区)(含抚顺经济开发区),按照二档标准调整。每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420元。2.抚顺县、清原满族自治县、新宾满族自治县,按照三档标准调整。每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300元。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 市(区)(含抚顺经济开发区),按照二档标准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元。2. 抚顺县、清原满族自治县、新宾满族自治县,按照三档标准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1.8元。
本溪市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一)本溪市区(含平山区、明山区、溪湖区、南芬区)由1320元调整为1420元;(二)本溪县、怀仁县由1200元调整为1300元。
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本溪市(含平山区、明山区、溪湖区、南芬区)由13元调整为14元;(二)本溪县、怀仁县由10.8元调整为11.8元。此标准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用人单位。
丹东市
经市政府同意,省政府批准,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如下:一、月最低工资标准(一)振兴区、元宝区、振安区、合作区由1320元/月调整为1420元/月。(二)东港市、凤城市、宽甸县由1200元/月调整为1350元/月。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用工)(一)振兴区、元宝区、振安区、合作区由13元/小时调整为14元/小时。(二)东港市、凤城市、宽甸县由10.8元/小时调整为12.8元/小时。
锦州市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1.古塔区、凌河区、太和区、滨海新区、松山新区由1200元调整为1300元;2.凌海市、北镇市、黑山县、义县由1020元调整为1120元。
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古塔区、凌河区、太和区、滨海新区、松山新区由10.8元调整为11.8元;2.凌海市、北镇市、黑山县、义县由9.5调整为10.6元。
营口市
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320元调整为1420元,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3元调整为14元。
阜新市
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200元调整为13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0.8元调整为11.8元。
辽阳市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白塔区、文圣区、宏伟区、弓长岭区、太子河区由1200元调整为1420元;(二)辽阳县、灯塔市由1020元调整为1300元。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白塔区、文圣区、宏伟区、弓长岭区、太子河区由10.8元调整为14元;(二)辽阳县、灯塔市由9.5元调整为11.8元。
铁岭市
一、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300元;二、全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1.8元。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朝阳市
从2018年1月1日起将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1200元调整为每月13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0.8元调整为11.8元。请认真按规定标准执行。
大连市
一、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双台子区、兴隆台区、大洼区、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经济区由1320元调整为1420元;盘山县由1200元调整为1300元。
二、全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双台子区、兴隆台区、大洼区、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经济区由13元调整为14元;盘山县由10.8元调整为11.8元。
葫芦岛市
一、关于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我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连山区、龙港区、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执行月最低工资标准13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1.8元;其他县(市)区执行月最低工资标准1120元,小时最低工资10.6元。
二、关于企业经济补偿金标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后,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经济补偿金无法计算本人前12个月平均工资或企业无法计算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所在地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计算。2017年12月31日前已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含未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人员)未领取经济补偿金的仍执行原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