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具体为:一类区1600元/月,二类区1500元/月,三类区140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区17元/小时,二类区16元/小时,三类区15元/小时。此次调整的工资标准从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就贵阳而言,一类地区为云岩区、南明区、乌当区、白云区、花溪区、观山湖区和清镇市,二类地区为开阳县,三类地区为息烽县和修文县。
贵州省上一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在2014年7月,调整后具体为一类区1250元/月,二类区1100元/月,三类区100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区13元/小时,二类区12元/小时,三类区11元/小时。此次调整后,贵州省一类、二类、三类地区每月的最低工资分别比上年度执行标准增加350元、 400元、400元。
前我省正在开展评估调研,拟在2018年调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并将于7月1日前公布新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