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最低工资标准为1895元人民币(下同)/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8.3元/小时;珠海最低工资标准为1650元 /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5.8元/小时。佛山、东莞、中山最低工资标准为151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4.4元/小时。 广东省人社厅要求各类用人单位严格落实最低工资规定,完善工资分配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招用和留住企业发展所需人才。同时,希望广大劳动者监督企业落实规定,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广东省人社厅表示,将在新标准开始施行后,开展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新标准。
目前深圳最低工资标准水平在广东全省最高。据悉,今年3月1日起,深圳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203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18.5元/小时。
附表: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 适用区域 非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 月标准 小时标准 深圳 2030元 18.5元 广州 1895元 18.3元 珠海 1650元 15.8元 佛山、东莞、中山 1510元 14.4元 汕头、惠州、江门、肇庆 1350元 13.3元 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 1210元 12元
【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改为三年一调】
广东省近期宣布:将最低工资标准至少“两年一调”更改为至少“三年一调”。3月1日对外公布的《广东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显示了上述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