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已对最低工资作出明确的四省市调整幅度来看,涨幅普遍放缓。以上海为例,在去年调整的基础上,从今年4月1日起,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020元调整到2190元,增加170元,比上一轮调整略少30元。
根据广东省日前发布的供给侧改革方案,广东今明两年内则将暂停上涨最低工资。事实上,从近年来全国最低工资增速来看,涨幅基本在逐年走低。2011-,已经调整地区平均增幅分别为22.1%、20.1%、17%、14.1%、14.9%。
“现在最低工资水平已处于相对合理的状态,如果再按过去几年那样快速上涨,在当前经济增速放缓的情况下,企业承受的压力会更大,这样只会导致企业裁员来减轻负担,最后只能推高整体失业率。”李实判断,未来几年,最低工资标准增幅较前几年将会有所放缓,且也不会快于社会平均工资增速。
反映到已发布工资指导线的省份来看,工资增幅均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回落。比如,今年山西、内蒙古确定的企业货币工资增长指导线的基准分别是7%、8.5%,相较去年纷纷下调了3个百分点、1.6个百分点。
最低工资标准与企业工资指导线类似,均可视为区域经济的风向标。此前11月,广东省曾公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工资增长基准线为8.5% ;上线为12.5%,下线为零增长或负增长。在过去十余年间,广东省企业工资指导线“下线为零增长或负增长”的情况,仅在全球爆发金融危机的2009年出现过。
1、第一类标准:广州市,最低月工资标准1895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3元/小时;
2、第二类标准:最低月工资标准151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4元/小时。执行地区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其中珠海在此标准的基础上上调到1650元/月、15.8元/小时。
3、第三类标准:最低月工资标准135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3元/小时。执行地区为汕头、惠州、江门、肇庆市。
4、第四类标准:最低月工资标准121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2元/小时,执行地区为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市。
除此之外:
下列各项在最低工资标准以外,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
(一)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加点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规定的劳动者应当享受的福利待遇。主要包括:对劳动者进行培训的费用;按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发给劳动者的费用和用品,以及用人单位自身规定的工作用品(如工作着装等);按国家住房制度改革规定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支付的医疗卫生费、丧葬抚恤救济金、探亲路费、计划生育补贴、生活困难补助、冬季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