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吉林省人社厅获悉,吉林省将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执行期为12月1日至下一个调整日。本专题为您带来2016吉林最低工资标准是什么,以及最新吉林省最低工资规定的详细介绍。调整后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按3个档次划分:长春、吉林市区最低工资标准14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13.5元/小时;四平、辽源、通化、白山、松原市区和延吉市、珲春市、前郭县最低工资标准13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12.5元/小时;白城市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和其他县(市)最低工资标准12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11.5元/小时。更多2016吉林最低工资标准及最新吉林省最低工资规定的内容,请看下文介绍。中民保险网提醒您,商业养老保险能有效弥补社保不足,带给您及家人更多的保障。
吉林省人民政府
关于发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吉政函〔2015〕102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现公布如下:长春、吉林市区最低工资标准14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13.5元/小时;四平、辽源、通化、白山、松原市区和延吉市、珲春市、前郭县最低工资标准13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12.5元/小时;白城市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和其他县(市)最低工资标准12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11.5元/小时。此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期为12月1日至下一个调整日。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