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0元。
关于调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3月2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调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
《通知》明确,此次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四个档次,即:含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以下简称“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
分四个档次,即1900元、1700元、1620元、1540元
月平均工资增加了80元,平均增幅为5.0%。
调整后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为4个档次,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19.0元、17.0元、16.2元、15.4元;
分别比原标准增加0.8元/小时,增幅为5.0%。
调整后的标准从2021年4月1日起执行。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其组成不包含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劳动者在夜班、高温、低温、井下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最低工资标准每一至三年调整一次。截至2021年9月份,上海、北京、广东、天津、江苏、浙江、湖北7省级行政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超过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