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在怀孕、产期、哺乳三个特定时期时就是所谓的“三期女职工”。怀孕期、产期我国法律并无规定,只能根据医学、日常知识进行判断,哺乳期在劳动法63条有表述:一般理解为从婴儿出生到一周岁期间。那么乌鲁木齐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小编整理了乌鲁木齐产假工资发放标准,供大家参考。
乌鲁木齐市
可享受158天产假
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卫生计生委获了解到,不论是一胎,还是二胎,只要是“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妈妈们,如今都能享受到158天的产假。
此前,按照原《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按法定结婚年龄推迟三年初次结婚的为晚婚,晚婚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女职工晚育生育第一个子女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产假30天。这意味着针对晚婚者,婚假增加20天,最终婚假是3+20=23天;针对初胎晚育者,产假会增加30天,最终产假为“98+30=128”天,二胎产假则依然为98天。
不过,随着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取消了“晚婚、晚育”的概念后,《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也随之进行了相关内容的修订。
如今,随着新修订的《条例》的颁布,凡是符合政策范围结婚的初婚夫妻,都可享受到“3+20”,共计23 天的婚假,“而再婚、复婚人群,就只能享受3天的基础婚假了。”乌鲁木齐市卫生计生委计划生育基层工作处处长何小萍说。
此外,凡“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职工无论生育大宝、二宝都可以享受“98天+60 天=158天”的产假;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
乌鲁木齐市生育津贴怎么算
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生育津贴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职工产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
如果以乌鲁木齐市某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0元计算,那么生育保险津贴延长30天后,参保女职工可以领到15800元的生育津贴,比以前多拿3000元。
而这份福利,由生育保险派发。目前我区已将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及其职工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还将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也纳入保险范围。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可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乌鲁木齐市生育津贴怎么领
1、申领者提供了夫妻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可以不需要提供《独生子女证》。
2、提供了《独生子女证》,前两证就不需要再提供。
3、如果一方或双方为单位集体户口,不需要提供户口簿,但需提供由户籍所在地警署出具的户籍明。
4、男方为现役军人,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来替代其户口簿。
5、外籍人员、外省市户籍人员,不需要提供户口簿。但须在申请表的相关栏目中填写清楚。
6、计划内生育第二胎的申领者,提供的“生育批准证明”,各中心核对后进行复印,原件应退还给申领者本人。
7、对于再婚、流产人员,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进行仔细的审核,如提供的材料齐全,各中心应予以操作,如在审核中遇到疑难问题,可与区计生委取得联系。最后还会有区计生委进行把关,如查出有重复享受的人员,按原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