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及税收补贴政策

更新时间:2023-07-19 12:32:04文/高考志愿库

为全面打造台州经济增长“新引擎”,近日,台州市出台《关于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目前全市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共有11万余家,占总企业数的86%。光是今年注册的小微企业就有13017家,占比88.8%。且小微企业数每个月以成千的速度在递增。小微企业在台州举足轻重,扶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培育“雏鹰”“瞪羚”“头雁”企业6100家

《意见》提出,建立梯次培育库,在全市八大重点产业、文创产业和“互联网+”“文化+”等产业和行业中,遴选年产值(销售额)50-500万元的“雏鹰企业”5050家,500-1000万元的“瞪羚企业”700家,1000-2000万元的“头雁企业”350家,实施梯次培育。

对列入重点培育库的企业,将引入更多更专业的市场化、专业化服务机构和产业、信息、资本等要素,形成发展的规模优势。

支持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实现梯次企业扶持政策无缝对接,对于首次小微企业升级到规模上企业的,给予小微企业一次性补助2万元。

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奖励30万元

支持小微企业直接融资“输血”,鼓励小微企业到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融资,争取在浙江股权交易中心设立台州小微板。

小微企业在浙江股权交易中心创新板和台州小微板挂牌的,给予企业一次性财政奖励1.5万元;在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成长板挂牌的,给予企业一次性财政奖励20万元。

小微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的,给予企业一次性财政奖励30万元,首次在创新层挂牌的,再给予一次性财政奖励30万元。

电商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

在天猫、京东、淘宝等第三方交易平台首次开设企业店铺或首次自建自用网上交易平台,且网络交易额已达到100万元以上的,或经营农特产品交易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最高奖励5万元。

对企业电子商务年销售额首次突破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4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以上的,分别按10万元、20万元、30万元、4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

年交易额100万元以上的企业网店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活动、且已签订服务协议并支付服务费用,给予平台服务费用最高3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科技企业孵化器最高奖励200万元

此外,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专项资金,对列入市小微园建设的园区,竣工后按框架结构100元/平方米、砖混或钢结构90元/平方米标准进行补助,同一项目扶持最高额为300万元。对认定为省级小企业的园区,其多层标准厂房的租赁收入及占地,自新认定年度起1-3年内,报经地税部门批准,可给予减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照顾。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200万元和100万元的奖励等。

为破解小微企业发展难题,日前,台州市把分散在财政、税务、科技、人力社保、金融等部门涉及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进行全面整合,出台全省首个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综合性文件《关于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已于2016年11月2日正式实施。

《意见》分5大点、24条内容,涉及39项举措。涵盖小微企业在初创、发展、转型升级各个阶段需要的扶持政策。

准入门槛更底

全面推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实现“一表申请、一窗受理、协同审批、一照一码”,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推行“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等举措。

推行网上全程电子化登记。对各类商事主体名称核准、设立、变更、备案登记等商事登记业务采取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提交电子申请材料,商事登记部门实行网上受理、审查、保存电子档案的全流程电子化登记模式,缩短办理时限,提高行政效率。

融资渠道更宽

鼓励引导商业银行大力发展社区银行、小微专营支行等各类特色支行,提供专营化、差异化、个性化、特色化服务。鼓励支持银行与电商合作,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符合条件的初次创业者可申请不少于30万元的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贷款最高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人群实行全额贴息,贴息年限不超过3年。 

深化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全国试点,对开展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业务的贷款人给予一定补偿,补偿标准为实际收取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利息的10%,每户每年不超过30万元。

对贷款额度100万元以下、有信保基金担保且列为市级重点扶持行业的小微企业,适当降低信保基金的担保费率或提高信保基金的风险承担比例。

争取在浙江股权交易中心设立台州小微板。小微企业在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成长板或在新三板挂牌的,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财政奖励20万元、30万元,首次在创新层挂牌的,再给予一次性财政奖励30万元。

税费负担更轻

到2017年12月31日止,对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年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税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认定为省级小企业创业基地的园区,其多层标准厂房的租赁收入及占地,自新认定年度起1?3年内,报经地税部门批准,可给予减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照顾。

清理规范各类涉企行政事业及经营性收费项目,实行目录清单制度,严禁清单外收费,对小微企业实行优惠或依法进行减免。

发展机会更多

全面支持新兴产业,强化特色小镇、科技孵化园区、众创空间、小微企业、楼宇产业园、文化产业园等平台的带动作用,加大与高校、科研机构对接力度,促进科研成果转化落地。对上述区域内的创客,可按工位号登记注册,重点发展一批互联网+、资本+、文化+、创意+和大学生创业的小微企业。

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专项资金,对列入市小微园建设计划的园区,竣工后按框架结构100元/平方米、砖混或钢结构90元/平方米标准进行补助,同一项目扶持最高额为300万元。

对入驻园区的小微企业前3年分别按每平方米(每月)6元、4元、2元进行补助。每家企业最高补贴不超过2000平方米。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200万元和100万元奖励。

对成功参加省级技术成果拍卖并产业化的项目,实际技术交易额在2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技术交易额的10%比例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于首次小微企业升级到规模上企业的,给予一次性补助2万元。

服务环境更好

以初创型小微企业为主要对象开展培训辅导,以社会团体为主要运行管理机构,政府以“服务券”等形式对辅导中心进行经费补助。

建立健全小微企业培训辅导体系,依托社会组织及相关中介服务机构,在全市建设100家“小微企业创业服务站”,零距离服务广大小微企业。

建立全市优势小微企业品牌培育库,对新材料、节能环保、海洋新兴、时尚产业、文化创意、健康养生、现代商务等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以及“互联网+”“文化+”等行业的小微企业实施梯次培育。

2024年台州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及税收优惠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