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小微企业需兼顾短期和长期政策
一方面,对小微企业的新冠肺炎疫情专项调查数据表明,小微企业在进入疫情防控常态化后面临的主要困难是需求不足。短期内的扶持应该从需求端入手,通过对低收入阶层进行现金转移支付或发放消费券来刺激居民消费,解决小微企业的订单不足难题,形成“消费-就业-消费”的局部小循环,助推国内国际双循环新格局形成。
另一方面,我国初创小微企业的预期寿命平均为5.6年。下调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和上调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的政策,为企业纾困解难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并未调整,导致部分小微企业未能享受普惠的减税福利。新冠疫情期间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从3%下调至1%,虽然填补了这个盲区,但只是暂时性的减税政策,需要长期化和法定化。据中国家庭金融调查(CHFS)数据测算,将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下调至1%,每年将减税1724亿元,占国家财政收入的0.6%,可以惠及约263万户小微企业,增加127万个就业岗位。
短期内需要重视消费刺激
新冠疫情的爆发给小微企业造成较大负向冲击。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开展的新冠肺炎疫情专项调查数据表明,在疫情较为严重的2月和3月,80.4%的小微企业家庭认为此次疫情对工商业有负面影响,并且40.0%的小微企业家庭认为负面影响比较严重。国外学者对美国小企业的调查数据也表明,新冠疫情爆发几周内就导致43%的小企业暂时性倒闭。
进入疫情防控常态化后,我国小微企业面临的主要困难是需求不足。阿里研究院的中小企业疫情影响调查数据表明,在疫情较为严重的2月,有46.1%的企业认为主要困难是物流问题,只有7.7%的企业认为是需求问题;而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的7月,只有10.8%的企业认为主要困难是物流问题,而有78%的企业认为是需求不足。
在低收入群体收入下降和小微企业需求不足之间,存在一个不良小循环。新冠疫情造成普遍的收入冲击,但对低收入群体造成的收入冲击更大,导致这部分群体的消费减少。面向这些群体的小微企业就面临订单不足,进而减少劳动需求。这又反过来影响低收入群体的就业和收入,以及消费。这样的不良小循环会给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新格局产生一定阻力。
因此,短期内需要重视消费刺激。建议对低收入阶层进行现金转移支付或者发放消费券,以此来刺激消费,解决小微企业的订单问题。进而破解不良小循环,助推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新格局。
建议长期下调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
中国家庭金融调查(CHFS)数据表明,创业早期阶段的小微企业存活比较困难。具体来看,初创小微企业的预期寿命只有5.6年;已经存活1年的小微企业预期寿命为6.2;已存活2-5年的小微企业面临最大的倒闭风险,死亡率达到36.8%。但是,从这个阶段之后小微企业的预期寿命也显著增加。已存活2至5年的小微企业预期寿命为8.1年,已存活5至8年的小微企业预期寿命为9年。
近年来国家出台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为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小微企业税费负担有所减轻。中国家庭金融调查(CHFS)数据表明,2019年有33%的小微企业缴纳各种税费,比2017年减少5.8个百分点。在缴纳税费的小微企业中,有33.1%认为税负重,比2017年减少3个百分点。
不过,这些减税政策忽视了月销售额10万至42万的小微企业。2019年我国出台的两项主要减税政策,一是针对头部“大中企业”(一般纳税人),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两档税率由16%降至13%、由10%降至9%;二是针对底部“微型企业”(起征点以下纳税人),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起征点从月销售额3万元提升至月销售额10万元。由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未做调整,处在这二者之间小微企业成为减税政策的盲区。
事实上,被减税政策忽视的这部分小微企业应该是政策扶持中非常重视的群体。尽管它们在小微企业中的占比只有3.7%,但它们当中48.7%为法人企业,并且有20.6%从事制造业,平均资产272万,平均员工数16人,这些指标远高于我国小微企业的平均水平。在我国全体小微企业中,法人企业的占比为11.1%,从事制造业的占比为7.4%,平均资产为52万元,平均员工数为4人。
减税盲区的这部分小微企业面临更重的税费负担。在这些企业中,有80.5%缴纳各种税费,而在享受减税政策的月销售额3-10万的小微企业中,这一比例只有56.2%。处于减税盲区的小微企业有45.1%认为税费负担重,而持相同观点的月销售额3-10万的小微企业只有33.5%。
此外,减税政策中“下调一般纳税人税率但保持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不变”会造成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提升,让小微企业只有在更高的毛利率下才能享受跟一般纳税人平等的税负待遇。这不仅产生税收不公平性,而且也造成税收扭曲,不利于小微企业参与社会分工。
目前,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从3%下调至1%。这项减税政策非常有利于月销售额10万至42万的小微企业。但这还只是一项暂时性的减税政策,需要长期化和法定化。下调征收率对国家财政收入的影响非常有限。将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从3%下调至1%,每年减少税收约1724亿元,占国家财政收入的0.6%;即使下调至0%,每年减少税收约2439亿元,也只占国家财政收入1.3%。
下调征收率将会产生更多积极的经济效果。第一,改善税负公平性。下调征收率将会降低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让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税负更加公平。第二,促进就业。下调征收率至1%和0%,每年将分别增加127万个和250万个就业。第三,增加GDP。下调征收率至1%和0%,每年将分别增加1196亿元和2352亿元GD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