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人才引进补贴政策及落户政策条件详解

更新时间:2023-07-09 23:01:29文/高考志愿库

2018湖北武汉人才引进补贴政策及落户政策条件详解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才即可申请

对符合国家"*"、湖北省"*"、武汉"城市合伙人""黄鹤英才计划"(含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3551"光谷人才计划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端人才聚集工程")人选的,本人及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及父母(符合投靠条件),可申请登记武汉市常住户口。

对在汉就业创业非本市户籍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海外学历回国人员)、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引进的高技能人才,本人及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符合投靠条件),可申请登记武汉市常住户口。

对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和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汉就业创业,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内,在汉连续参加城镇社会保险1年以上,本人可申请登记武汉市常住户口。

在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限额以上商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非本市户籍高管班子成员,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连续参加城镇社会保险1年以上,本人及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符合投靠条件),可申请登记武汉市常住户口。

获得国家、省、市劳动模范称号、"五一"劳动奖章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其他特殊贡献者,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根据本人意愿,可在居住地申请登记武汉市常住户口。

国家、省、市评定的人才落户

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落户

“四上企业”高管人员落户

获市级以上荣誉称号人员及其他特殊贡献者落户

在汉就业创业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落户

湖北本科高职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试点招生大学项目名单

湖北省黄石市政府拨款2000万元留住技能型人才

湖北省黄石市政府拨款2000万元留住技能型人才

湖北高校自主招生瞄准素质选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