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积分落户,应当同时具备5项条件:
(一)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
(二)在本市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住所,是指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城镇地区范围内独立取得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住房;政府提供给被保障群体的共有产权住房和租赁性住房;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租期半年以上住所。)
(三)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且近2年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合法稳定就业,是指有合法职业、与在本市区域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或者在本市区域内办理工商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稳定收入并依法纳税。)
(四)累计积分达到100分;
(五)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积分办法规定,积分落户指标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组成。基础指标包括缴纳社会保险、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居住年限等。(一)根据申请人参加社会保险年限、是否补缴分别赋分和加分。参加社会保险的期间不重复计算。(二)根据合法稳定住所的性质和面积确定分值和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00分。本市有二套以上产权房的,不累计加分。(三)根据申请人在本市连续居住年限赋分,最高不超过20分。
申请人的加分指标包括年龄状况、文化程度、技术技能水平、落户地区、纳税、社会服务、表彰奖励、带动就业、科技成果九项指标。
减分指标为本办法附表所列的违法行为、不良信用、刑事犯罪记录指标。
2017南京积分落户政策细则多套房产面积不累计积分
积分落户指标中的基础指标包括缴纳社会保险、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居住年限等。具体细则为,在参保情况方面,缴纳南京市社会保险(不含补缴),每满1年加10分。累计补缴年限,每满1年加5分。在合法稳定住所方面,面积每满1平方米计1分,最高不超过100分。政府提供的共有产权住房,按本人产权比例计分。租赁住房不计分。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多套房面积不累计计分。在居住期限上,在本市连续居住每满1年加2分,最高不超过20分。
申请人的加分指标包括年龄状况、文化程度、技术技能水平、落户地区、纳税、社会服务、表彰奖励、带动就业、科技成果9项指标。减分指标则包括违法行为、不良征信和刑事犯罪记录。近5年内曾被行政拘留、强制戒毒、收容教育的,每次分别扣减20分。一般失信的,每项减20分;较重失信的,每项减少40分;严重失信且在公共信用信息系统黑名单管理的有效期内,取消积分落户资格。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刑罚的,按照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期限(月)乘以10减分。
提供虚假证明材料5年内不能申请
积分落户申请受理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9月1日至9月30日。申请人可登录南京公安网站积分落户信息管理系统,填报本人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模拟估分。
市公安部门根据审核情况确定最终积分,按照积分高低分别进行排名。积分相同者,按基本指标积分高低排名;基本指标积分相同的,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时间长的排名优先。积分排名于每年5月和11月在中国南京、南京公安网站等媒介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应在本人、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具有不动产产权证明的房屋落户。不具备前款落户条件的,可在申请人录(聘)用单位集体户,或者省、市、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不具备前两款落户条件的,可以在就业地社区集体户登记户口。获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有产权住房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落户。
申请人必须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故意隐瞒、欺骗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其当年申请资格,纳入个人征信系统,5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已办理入户的,撤销户口登记并退回原籍处理,依法取消因落户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待遇。
购房落户南京成为历史
之前实行的户籍登记办法规定:在南京市市区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6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生活,允许其本人、配偶和未成年或未婚子女共3人在本市落户,购房面积每递增20平方米可增办直系亲属1人落户。新版“户籍办法”一旦实行,这一单纯的购房落户将成为历史。对照积分表,外地人再想买房落户南京,第一个门槛就是要有两年社保纪录,可记20分,不考虑其他因素,按照一平米1分算,至少要买80平米房子,才能凑满100分申请落户。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攒够100分就能落户,而是积分最多排在前面的优先落户,你能不能落户还要看当时的落户指标够不够。所以攒积分还是越多越好。从这一角度说,落户南京的门槛提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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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我是3月份买的60平米的二手住房,4月份拿到的房产证,原房主因新房未拿房,还未迁出,明年我还能迁入吗?
A:根据新规,在2017年2月1日前已办理存量房交易备案并符合《南京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宁政发〔2004〕140号)相关条件的,可以在本办法实施后6个月内,凭不动产权证申请户口迁入,也就是在2017年的8月1日之前均可以。
Q:积分落户后,户口是落在人才市场吗?
A: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应在本人、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具有不动产产权证明的房屋落户。
不具备前款落户条件的,可在申请人录(聘)用单位集体户,或者省、市、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
不具备前两款落户条件的,可以在就业地社区集体户登记户口。
Q:如果我可以成功积分落户,小孩可以落户吗?
A:未成年子女和未婚的成年子女可以选择投靠父母。
Q:原来是高淳区的,现在能转到江宁区吗?
A:可以。南京市原“老五县”(江宁、原江浦、六合、溧水和高淳)和主城区已经实现户口通迁政策。
Q:本科生在南京没工作,没社保,积分政策实行后还能落户吗?
A: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职业院校)本科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毕业生,在本市就业或者创业,本科学历毕业生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即可落户,不需要积分。
但是您没有工作没有社保,因此只能走积分通道,必须同时满足五个条件:
1、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
2、在本市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
3、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且近2年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4、累计积分达到100分;
5、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Q:政策针对2.1日买房后的吗?还是就算2.1日之前买了房,没有落户,在这日期以后一样积分落户?
A:本办法实施前已办理新建商品住房(包含预售商品住房和现售商品住房)交易备案并符合《南京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宁政发〔2004〕140号)相关条件的,可以在本办法实施后18个月内,凭不动产权证申请户口迁入。
本办法实施前已办理存量房交易备案并符合《南京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宁政发〔2004〕140号)相关条件的,可以在本办法实施后6个月内,凭不动产权证申请户口迁入。
Q:我是今年9月份在南京买的房,房产证是11月份拿到的复印件,原件房产局说要到明年3月份左右才能拿到,请问我这落户是按以前的政策还是现在的积分制政策落户呀?
A:参照上条,按照以前的政策即可。
Q: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证书怎么评判?
A:专业技术资格,是指参加国家统一考试、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评定的专业技术资格。
职业资格证书,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授权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进行评价和论证后颁发的国家资格证书。
Q:符合条件,并且积满100分就能落户吗?
A:要经过积分排名,排在当年落户指标计划内的人,才能落户。积分相同者,按基本指标积分高低排名;基本指标积分相同的,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时间长的排名优先。
Q:靠积分落户的话,学校能上吗?对学区房又影响吗?
A:积分落户,如果有固定产权居所,落到房子里可以享受学区资源,如果没有房子那么可能落在集体户口和社区户口,学区不能确定,由区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