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下午,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就“河北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相关工作举行了新闻发布会。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言人(副局长)赵彦军出席并发布相关信息,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总工程师李强回答了媒体记者的提问。
1.当前住宅电梯问题比较多,常见的安全问题主要有哪些?我们这个《办法》是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的?
答:当前住宅电梯确实存在着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方面是电梯维保存在问题。由于市场恶性竞争,维保费用较低,很多维保单位为压缩成本,将电梯维保变成“你报我修”,规定的日常维保质量不能保证。针对这种情况,《办法》对维保环节做出了一系列明确而具体的要求,如电梯维护保养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不得使用已经报废或者不符合电梯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零部件,不得将维护保养业务进行分包、转包等,并在第七章“法律责任”中明确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同时,《办法》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进行考核评价,并按考核评价结果对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实施分级分类监管;考核评价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即从2017年起,我局将组织对全省各电梯维保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将进一步规范电梯维保市场,提高电梯维护保养质量。
二是使用安全管理存在问题。如部分物业公司过于看重经济利益,存在压低维保价格现象,有的物业公司未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或配备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素质低、专业水平不足,不能很好地履行电梯安全管理职责,存在电梯使用标志未张贴或损坏、未按期报检、应急呼救装置损坏、底坑进水等问题。
对此,《办法》对电梯使用管理做出了规定。如“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使用管理工作。每名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管理的电梯不得超过五十部”,“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通过书面合同,委托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取得电梯安装、改造、修理资质的单位承担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签订合同前查验相关资质证书”“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公开电梯安全管理的相关记录”等,并设置了处罚措施。
三是电梯使用不当。由于个别电梯乘用者安全文明乘梯的习惯尚未形成,甚至野蛮使用电梯。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我们常收到物业公司或维保单位反映发生电梯乘客硬性阻挡厅门、损坏电梯按钮或应急电话、强力扒门甚至踢门砸门等情况,这些行为一方面给电梯造成损伤导致隐患产生,另一方面也可能直接导致乘客受到伤害。同时,一些新建小区在装修期间,居民经常将客梯当作货梯使用,超载运送沙子、水泥、瓷砖等装修材料以及家具、家电等较大物件,同样对电梯造成很大损伤,造成潜在隐患。
针对这些问题,《办法》也规定了乘客安全乘梯的相关要求。通过日常监管,对于住宅电梯我们发现了上述三方面常见问题,针对三方面问题也制定了相应措施,相信这些措施的执行,对于提高电梯的维保质量、电梯安全水平、乘客素质提高将能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2.《办法》在惠及民生方面有哪些规定?
关注民生是《办法》起草及审议过程中坚持的重要原则,这在很多条款都有具体体现。
一是明确了电梯修理改造更新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支取程序和特殊情况的简化支取程序。对“电梯存在故障危及人身财产安全需要重大修理、改造、更新的”,规定“可以不经过专有部分占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直接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二是明确了未配备电梯的老旧住宅小区加装电梯的资金来源渠道。对“未配备电梯的老旧住宅小区”,规定“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可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以及社会投资等其他合法资金加装电梯”。
三是上述提到的界定了电梯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对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电梯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公开电梯安全管理的相关记录,并每年公布一次电梯相关费用的收支情况,物业服务费中的电梯运行维护费用应当单独立账。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小区公示栏公布小区电梯最近一次维护保养信息”,并设置了处罚措施。这将有效监管电梯的维保费用,保障百姓的切身利益。
四是全力保障人的生命安全。规定“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即时响应乘客被困报警”“在乘客被困报警后五分钟内通知电梯维护保养单位采取措施实施救援”“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保证电梯应急救援电话二十四小时有效应答。接到乘客被困报警后,电梯维修人员应当在三十分钟内抵达现场实施救援”等,以生命安全为最基本的出发点,如果没有及时救援,要受到相应处罚。
3.请简要说明如果发生电梯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应该如何追责?如何赔偿?
答:电梯是一种垂直交通工具,也是一种机电产品,使用中可能发生故障、事故。通过多年监管来看,发生事故的原因有很多方面。有的是维保单位维保不及时、维保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隐患,因此造成故障或事故。还有一种是管理不到位造成故障或事故,如个别小区没有物业、没有电梯管理单位等。第三就是乘客使用不当造成的事故,比如强行扒门、损坏电梯等。因此,发生事故后,要认真分析原因,通过原因分析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员追究责任、进行相应处罚。对于伤亡人员的赔偿,也要根据事故原因来判定事故责任单位,决定赔偿的方式及内容。
4.电梯都是需要维护保养的,费用是由谁来承担?
答:办法里做了规定,首先电梯要落实使用管理责任单位,一般的日常维保费用都是由使用管理责任单位负责的。住宅小区一般来说是物业公司,物业公司收取的费用中,有一部分就是维护保养费用,正常维保费用从这里支出。
5.办法中强调了电梯使用人的安全使用责任,对于蓄意破坏电梯的乘客,将如何追责?
答:对于故意破坏电梯的乘客,如果因此引起故障或事故,因其属于人为破坏,不属于安全生产事故,将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6.办法规定了“政府应当组织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电梯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请简单介绍一下此项工作。
近年来,随着电梯数量的快速增长,电梯故障的发生次数也相应逐年增加。近年来,在如何安全、快速、有效地响应救援,加强公共服务、满足群众安全乘梯需要,提高电梯应急事故处置能力方面我们做出了不懈努力,从起我们就启动了电梯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设。
目前,石家庄、张家口、承德、秦皇岛、廊坊等5个市已完成电梯应急处置中心的建设工作并已开始试运行,全省38000余台电梯、270余家电梯维保单位纳入了电梯应急处置平台的统一管理。
电梯应急处置平台以24小时响应的“96365”热线为应急救援电话,发挥统一指挥调度功能。纳入平台管理的电梯,将安装“96365电梯应急救援”标识牌,注明应急救援电话及电梯识别码,每个识别码对应一台电梯,乘用者报出识别码,平台中心即可快速准确锁定电梯位置,从而实施快速有效救援。
目前,电梯应急处置平台的作用已比较明显,以石家庄市为例,目前应急平台覆盖电梯数量为25945台(石家庄市在用电梯总量39655台),应急平台试运行3个多月以来,平台共接电话3600通,电梯应急处置465起,其中困人277起,故障188起,误报14起,解救被困人员655人,电梯困人、故障处置率100%。全部处置事件中,住宅小区电梯的比例在70%以上。导致故障的原因主要是人为因素,在电梯故障总数中所占比例为48.03%。
目前,除上述5个市投入运行外,其他6个市也在抓紧筹建,力争今年内实现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的省域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