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
关键词1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
先在个别县一级地区启动试点
《决定》明确,“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省国土资源厅已下发通知,组织试点申报工作。待情况汇总,报请省委、省政府同意后,即可启动试点工作。这项试点,将在几个条件较成熟的县一级地区展开。”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完善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然后在全省铺开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工作。
关键词2宅基地抵押、担保
待国家修法后即可顺利推进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的改革举措,赋予农民对宅基地抵押、担保权”。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详细解读了这项改革举措。
“初步拟以省内旅游产业大县、小微企业活跃县(区)为重点,开展相关调研。”该负责人透露,国家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进行修改,之后即可顺利推进该项制度改革。
关键词3小产权房
不予确权登记明年6月底前完成清查
国家提出要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记者了解到,当前,我省明确,对“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一律不予以确权登记发证。对不依法依规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该负责人表示,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将设立12336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对农村违规建房的举报。“经省政府同意,省国土厅和省住建厅已下发了《关于‘小产权房’问题专项清查工作方案》,将严厉查处一批‘小产权房’在建、在售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件,这项工作将在明年6月底前完成。”
关键词4土地二级市场
正就完善土地二级市场开展调研
《决定》提出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厅正在开展“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的专题调研工作。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我省将总结提炼各地二级市场建设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加强土地二级市场建
设相关政策制度的出台和完善,理顺相关部门的职责和管理体制,着力探索农村集体土地转让管理方式,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省土地二级市场。
关键词5不动产登记
明年选择一个市先行试点
长期以来,老百姓办理土地、房屋登记经常要跑两个部门,诸多不便。《决定》中明确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将彻底改变当前现状。
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将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近期将整合职责,制定我省不动产统一登记配套法规,并建设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将会选择一个市先行试点。
用地价格
研究相关政策防止住房高价地
在会上,记者了解到,我省将建立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合理比价调节机制,下一步,依据国土资源部出台的相关政策,进一步调查研究我省实际情况,合理调节我省工业用地价格,大力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此外,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在通过增加房地产用地有效供应、应保尽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强化地价监测等手段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相关政策,防止住房高价地。
耕地保护
探索“以奖代补”土地整治办法
在推进耕地保护工作中,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进行探索和先行试点。包括探索制定“以奖代补、以补促建”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操作办法,在先行开展试点;探索耕地占补平衡新途径。
该负责人透露,,我省将建立全省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流转交易平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通过挂牌等方式公开交易,解决耕地后备资源匮乏市县落实耕地占补平衡难的问题。同时,启动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工作,对耕地后备资源进行统一管理,有计划开发利用。
土地征收
补偿执行不到位督促限期整改
农村土地征收问题,关系农民的切身利益。在会上,记者获悉,我省确定,由省国土资源厅牵头,在全省开展一次全面清查整改工作,对征地补偿标准执行不到位的,督促限期整改。同时,由省农业厅牵头,抓紧制定我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内部分配办法。此外,由省人保厅牵头,抓紧制定我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管理办法。随着这些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征地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