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乡村医生有何退休待遇?
现就网友提出的关于“乡村医生退休待遇”问题高考志愿库小编为你答复如下:
目前,河北省实行药品零差率的乡村医生补助大致有三方面途径。一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合理补助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13年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人均30元,并明确了乡村医生承担40%-44%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并给予相应补助,乡村医生补助约合每服务人口12元。二是一般诊疗费补助。2013年,我省规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参合农民门诊就医可收取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10元/人次?疗程,由新农合支付,新农合对一般诊疗费补助额度原则上按每参保人不低于16元确认。三是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村卫生室,按服务人口给予定额补偿,即零差率补助。目前补助标准为8元/人/年,补助资金由省、市、县按规定比例分担。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综合考虑村卫生室地理条件、乡村医生服务年限等因素,进一步提高对服务年限长、地处偏远、条件艰苦地区执业的乡村医生的补助水平。
目前,我省各地正积极探索建立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机制。
如,邢台市已按照自愿参加、积极引导的原则,鼓励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问题。唐山市自2013年起,资助所有集体产权村卫生室乡村医生按照目前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最高标准参保,政府负担缴费的50%。廊坊三河市实施了“大学生村医”招聘工程,按照“市聘、镇管、村用”的原则,连续5年,每年招聘50名临床、中西医结合、公共卫生专业的大学生村医充实到村卫生室。根据被聘用者本科、大专、中专的不同学历,分别签订5年、8年、10年的就业协议,协议期内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全额事业单位人员标准执行。协议期满并考核合格后纳入基层卫生院事业编制,享受全额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针对村医待遇问题,在各地取得经验的基础上,我省正积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研,争取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早日解决广大村医的待遇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