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河南退休养老金调整政策细则
导读:继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调整后,河南省郑州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也全面上调了。12月10日,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郑州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方案,参保居民基础养老金调整为每人每月120元,比调整前每人每月增加45元。
此次政策调整涉及养老待遇调整及缴费标准两大类。其中,养老待遇调整部分,即从10月1日起上调参保居民基础养老金补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在每人每月75元的基础上增加45元,即调整后郑州市城乡居民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20元。
在基础养老金上调的基础上,1月1日起,郑州市上调高龄老人生活补助,具体调整标准为年满80周岁不满90周岁,退休金由每人每月50元调整到100元;年满90周岁不满100周岁,退休金由每人每月100元调整到200元;年满100周岁及以上者,退休金由每人每月200元调整到300元。
此外,从1月起,郑州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由原来的15个增加为17个,分别是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2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其中,4000元、5000元两个档次为新增缴费标准。按照规定,新增加年缴费4000元的,政府补贴230元;新增加年缴费5000元的,政府补贴260元。
据统计,目前郑州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260万余,新政将大幅提高全市城乡参保居民的养老待遇。
附:河南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文件精神,河南省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作如下调整:
一、调整范围
从1月1日起,为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含退职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工人,下同)。
二、调整办法
(一)普遍调整。按以下两部分增加基本养老金:
1、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5元;
2、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二)适当倾斜。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再适当提高下列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1、对截止2013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4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5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6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70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80元;年满90周岁90元。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2、按照本通知进行普遍调整和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标准增加养老金后,月养老金仍未达到1000元的退休人员,再增加35元,但增加后不得超过1000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三、资金来源
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直接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在数据库中增加,实行社会化发放。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