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印发细化军人福利待遇的若干规定
经中央*批准,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日前印发《关于规范完善军队人员有关福利待遇的若干规定》。针对部分官兵确因工作需要没有按规定休假探亲的,《规定》明确应当给予经济补偿;针对部分家属随军和临时来队没有住房的实际,《规定》明确按当地平均租房标准的一定比例给予租房补助……
总部印发规定规范军队福利待遇
《规定》主要对现行福利待遇制度之外,政策规定不明确、不易把握的相关待遇问题予以明确,明确了官兵应当享受的合理福利待遇及标准。《规定》的印发,为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维护官兵合法权益,提供了制度保障。
官兵因执行任务发生的交通、通信、误餐等费用,《规定》明确可以在限额内予以报销;
针对部分官兵确因工作需要没有按规定休假探亲的,《规定》明确应当给予经济补偿;
针对部分家属随军和临时来队没有住房的实际,《规定》明确按当地平均租房标准的一定比例给予租房补助;
对临时来队探亲官兵家属接送站、看病就医,允许部队单位安排车辆予以保障;
对住院的伤病残人员、家庭遭遇特殊困难的官兵,要求各级组织应予看望和救济;
总部将建立特困干部专项救济经费,对自然灾害多、受灾官兵相对集中的大单位给予适当补助;
同时,按照勤俭节约的原则,对重大节日改善官兵生活、组织团拜活动,以及军人退役发放军旅纪念品等也作了相应规范。
总部在印发《规定》的通知中进一步强调,全军各级要深入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作风建设各项制度规定,既要着力解决官兵现实问题,又要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坚持向战斗力聚焦,注重向作战部队和基层一线倾斜,最大限度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激发广大官兵投身强军兴军实践的内在动力。
破立结合,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
强调“作风建设必须持续加强,不容反弹。一些改善提高官兵生活待遇的合理规定,在正确把握下应予执行。”《关于规范完善军队人员有关福利待遇的若干规定》印发全军,是落实习*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回应广大官兵重大利益关切、为部队解难题办实事的实际行动,也是纠治不正之风、持续加强作风建设的制度保证。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军和武警部队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军委十项规定精神,坚持向不合理、不合规的福利待遇“开刀”,公款大吃大喝、滥发补贴福利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优良作风逐渐回归,广大官兵更加坚定了对*、中央军委和的拥护信赖。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政策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容易滋生福利待遇不正之风;具体政策不明确、不好操作,影响官兵合理待遇的落实。巩固纠治“四风”成果,既要针对时弊敢于破,也要结合实际善于立,切实编密扎紧制度“笼子”,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
纠治“四风”是为了肃风正气,纯洁关系,增强部队凝聚力战斗力。回应官兵合理诉求,维护合理福利待遇,是暖人心稳军心和提高部队战斗力的一项重要工作。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破立结合,一手抓作风建设,一手抓待遇改善,符合实际,遵循规律,势在必行。《规定》出台过程中调研发现,此举深得广大官兵认可,受到普遍欢迎。
贯彻落实《规定》,各级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清作风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意识,驰而不息、久久为功,打好纠治“四风”这场攻坚战、持久战,决不允许不正之风死灰复燃。严格按照《规定》明确的政策界限,既体现从严要求,不给不正之风可乘之机,又体现关怀关爱,把规定的待遇落实到位。注重向基层倾斜、向战斗力聚焦,在政策和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解决官兵实际困难,充分集聚强军兴军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