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普遍推行“因素法”确定转移支付额,逐步将转移支付测算过程和分配结果公开,提高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严格控制新设转移支付项目及其资金规模,建立健全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退出机制和财政转移支付预告知机制;同时,加强对各区(县级市)使用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各区(县级市)财政部门按规定加强对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
(二)改进预算管理制度。
近期目标(到):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实现全口径预算编报,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将一般公共预算细化到末级科目。进一步加强收入预算的完整性,强化支出预算的刚性约束,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探索建立滚动式预算编制。落实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逐步扩大试编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试点范围。进一步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现国库管理制度机制的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研究制定我市土地储备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完善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积极打造“阳光财政”。
远期目标(到2018年):初步实现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初步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全面加强财政收支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初步构建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管理制度。
4.建立健全政府预算体系。(牵头部门:市财政局;配合部门:市直各相关部门)
一是全面建立全口径的政府预决算编报体系。建立覆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和财政专户资金预算的预算体系。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形成各预算间有机衔接的政府预算体系,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做好基金结余的保值增值工作,在精算平衡的基础上实现社会保险制度的可持续运行。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各级财政支出预算细化到末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列至具体项目。根据中央及省的改革部署,实现部门预算按照经济分类科目编制。扩大部门预算编制的深度,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