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一:关于乘势而上推动出租车体制改革的提案
尽管公众要求推动出租车改革的声音喊了多年,但进展总显得缓慢,对于呼声很高的打破垄断、完善出租车准入制度等,还没有根本性动作,以至于社会性事件频发,这就使得出租车体制到底应该怎样改革的问题,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热门话题,这也是我第三次在全国政协会议上提交的关于出租车体制改革的提案。
出租车问题具有行业性与地方性叠加的特殊性,改革需要顶层设计和地方探索之间的良性互动、相向而行。近期湖北襄阳“取消份子钱,把司机收入与服务质量和社会评价挂钩”的模式;江苏提出将公示出租车份子钱构成,并合理收费标准;辽宁省在地方两会提出“逐步实现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经营权无偿有限期使用”;湖南湘潭实施的公司化经营、规模化管理、取消份子钱模式等举措,都具有积极的改革探索意义,特别是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意见》出台,明确提出,要科学调节出租汽车总量,推进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等方式配置出租汽车的车辆经营权。为全面深化出租车改革指明了方向,这无疑是一个好的开端。我们深切期待有关部门能够把这些改革实践和措施,当成一次行业改革的契机,直面硬骨头,乘势而上推动出租车改革。特就推进和深化出租车体制改革提出以下建议:
1、要让这种备受期待的改革真正落地,关键还是要打破出租车牌照的垄断式管理。如果出租车牌照仍维持在相对不变的状态,并且被少数人或公司所控制,那么,就算取消了“份子钱”,那些稀有的出租车牌照,依旧需要通过高价“竞得”。对于出租车行业来说,现有的矛盾仍然不能解决。交通运输部日前出台《关于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意见》虽然未直接回应出租车垄断经营权改革的核心问题,但其鼓励发展多样化约车服务等多项原则性要求,其实就是对垄断的一种否定,建议要加强指导性,对出租车体制改革的内容和要求有一个务实的指导意见。比如,出租车经营权是否允许社会力量有序进入,正当竞争;出租车运营权是否还需要行政审批;出租车数量控制是否完全放开,出租车车型选择是否在准入标准前提下,放手市场,打破地区垄断;高品质需求的“预车服务”怎么界定等等,使各地的出租车体制改革真正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目标清晰,就目前情况来看,针对出租车领域的小改小动,已经不能解决实际问题,政出多门的改革也不利于这项改革的深入推进。
吉利集团董事长李书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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