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基本工资上调幅度较大。像公务员中最低级别的办事员,基本工资标准是从630元提至1320元,但由于公务员涨薪是与养老保险缴费同步实施,因此从调整后的结果来看,公务员涨薪的幅度并不大。按照去年人社部公开的说法,以全国平均水平计算,大约是月工资人均实际增加了300元。据前述接近人社部专家介绍,在《方案》出台之前,公务员基本工资大约只占全部工资的30%,其余70%多为各种津贴补贴。去年经过上调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再加之对过去滥发的津贴补贴部分实施严格控制,使得公务员基本工资占比提高至40%左右。预计未来几年,再经过两三次的调整基本工资之后,公务员工资中的基本工资占比将会超过津贴补贴。
实施的新一轮公务员工资改革,主要是在提高公务员基本工资的同时,把过高的、滥发的津贴补贴降下来。按照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定,对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的调整只能由中央来决定,各地必须按照中央划定的标准来执行,而公务员的津贴补贴是由地方财政承担,长期处于不透明的状态。现在中央调整公务员工资占比结构,最根本的目的,还是要实现对公务员工资的有效管控。前述接近人社部专家告诉经济观察报,去年人社部等方面在调整公务员工资结构的同时,还要求各地各部门不得自行擅自提高公务员的津贴补贴水平和调整津贴补贴标准,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改革性补贴政策和考核奖励政策,还规定省部级正职的津贴补贴每月减少650元,基层办事员的津贴补贴要每月减少220元。
在今年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之后,按照每两年调整一次的规定,下一次对公务员基本工资的调整将会是在2018年,具体到有多大的涨幅,则要根据当年的财政状况和物价变动等因素,还要将公务员和企业管理人员的工资水平进行比较,才能最后确定公务员的基本工资究竟涨多少。
公务员基本工资的调整方案:
国务院下发公务员及机关事业单位涨薪3方案:
对象:公务员
范津贴补贴被纳入基本工资。
调整以后:
1、职务工资标准由现行的340元?4000元分别提高到510元?5250元;
2、级别工资各级别起点标准由现行的293元?3020元分别提高到810元?6135元
3、其他各级别工资档次标准相应提高。
对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从10月1日起,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没有实施绩效工资的,从应纳入绩效工资的项目中纳入。
调整后的岗位工资标准:
1、专业技术人员由现行的550元?2800元分别提高到1150元?3810元
2、管理人员由现行的550元?2750元分别提高到1150元?3770元
3、工人由现行的540元?830元分别调高到1130元?1640元
薪级工资标准:
1、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由现行的80元?2600元分别提高到170元?5795元
2、工人由现行的70元?915元分别提高到150元?1855元。
对象:高校毕业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适当提高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见习期和初期工资标准。
公务员基本工资上调幅度较大。像公务员中最低级别的办事员,基本工资标准是从630元提至1320元,但由于公务员涨薪是与养老保险缴费同步实施,因此从调整后的结果来看,公务员涨薪的幅度并不大。按照去年人社部公开的说法,以全国平均水平计算,大约是月工资人均实际增加了300元。据前述接近人社部专家介绍,在《方案》出台之前,公务员基本工资大约只占全部工资的30%,其余70%多为各种津贴补贴。去年经过上调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再加之对过去滥发的津贴补贴部分实施严格控制,使得公务员基本工资占比提高至40%左右。预计未来几年,再经过两三次的调整基本工资之后,公务员工资中的基本工资占比将会超过津贴补贴。
实施的新一轮公务员工资改革,主要是在提高公务员基本工资的同时,把过高的、滥发的津贴补贴降下来。按照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定,对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的调整只能由中央来决定,各地必须按照中央划定的标准来执行,而公务员的津贴补贴是由地方财政承担,长期处于不透明的状态。现在中央调整公务员工资占比结构,最根本的目的,还是要实现对公务员工资的有效管控。前述接近人社部专家告诉经济观察报,去年人社部等方面在调整公务员工资结构的同时,还要求各地各部门不得自行擅自提高公务员的津贴补贴水平和调整津贴补贴标准,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改革性补贴政策和考核奖励政策,还规定省部级正职的津贴补贴每月减少650元,基层办事员的津贴补贴要每月减少220元。
在今年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之后,按照每两年调整一次的规定,下一次对公务员基本工资的调整将会是在2018年,具体到有多大的涨幅,则要根据当年的财政状况和物价变动等因素,还要将公务员和企业管理人员的工资水平进行比较,才能最后确定公务员的基本工资究竟涨多少。
公务员基本工资的调整方案:
国务院下发公务员及机关事业单位涨薪3方案:
对象:公务员
范津贴补贴被纳入基本工资。
调整以后:
1、职务工资标准由现行的340元?4000元分别提高到510元?5250元;
2、级别工资各级别起点标准由现行的293元?3020元分别提高到810元?6135元
3、其他各级别工资档次标准相应提高。
对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从10月1日起,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没有实施绩效工资的,从应纳入绩效工资的项目中纳入。
调整后的岗位工资标准:
1、专业技术人员由现行的550元?2800元分别提高到1150元?3810元
2、管理人员由现行的550元?2750元分别提高到1150元?3770元
3、工人由现行的540元?830元分别调高到1130元?1640元
薪级工资标准:
1、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由现行的80元?2600元分别提高到170元?5795元
2、工人由现行的70元?915元分别提高到150元?1855元。
对象:高校毕业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适当提高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见习期和初期工资标准。
提高后的标准为:
初中毕业生每月1190元
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每月1220元
大学专科毕业生每月1345元
大学本科毕业生每月1390元
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435元
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580元
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720元
上述人员绩效工资水平相应减少的具体办法,由各地区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对象: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
离休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离休费:
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正职及以上1400元
省部级副职1140元
厅局级正职900元
厅局级副职730元
县处级正职570元
县处级副职480元
乡科级及以下400元;
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820元
副教授及相当职务540元
讲师(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400元
对象: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退休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退休费:
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及以上1100元
厅局级700元
县处级460元
乡科级350元
科员及办事员260元
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700元
副教授及相当职务460元
讲师及相当职务350元
助教(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260元
工人、高级技师和技师350元
高级工以下(含高级工)及普通工260元
云南退休人员涨工资最新消息
去年年底,昆明与北京市朝阳区签署就业扶贫协议,朝阳区对昆明市贫困地区实施“百千万”就业扶贫工程,从到2018年,每年向昆明市提供100家招聘企业,开展1000人次贫困家庭外出就业人员重点援助,提供10000个就业岗位。3月以来,市人社部门先后在“两县两区”组织了4场招聘会,通过求职平台,劳动者达成就业意向1540人,其中北京朝阳区企业634人,昆明市企业906人,通过引导农民外出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早日实现脱贫摘帽。
4月10日18时50分,首批赴北京朝阳区务工人员,在劳动就业局工作人员的陪同下,乘坐K472列车奔赴北京。首批外出务工人员来自贫困面较大的禄劝、寻甸、东川等区县,年龄最小的18岁,最大的48岁,这些外出务工人员已与用工单位达成用工协议,工种涉及家政、收银员、销售人员、餐厅服务员等。
积极构建就业增收平台,让富民之道更多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市人社局局长姚振康介绍,近年来,我市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充分发挥就业稳增长促发展保增收的作用,完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激发创业创新活力,搭建就业创业平台,努力为劳动者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切实把就业托底工作做好做扎实。
同时,我市以“昆明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建设为契机,积极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目前已建成21个创业示范园区和16家新型创业孵化园区,在外经外贸、招商引资和区域交流中,不断挖掘众创空间吸纳就业潜能,带动广大劳动者实现就业创业梦想。
在实现社会保险政策全覆盖后,我市社会保障的重点工作将是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切实实现应保尽保,力争社会保险覆盖面达到95%。”姚振康介绍,将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以中小微企业、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扩大参保覆盖面。同时,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社会保险范畴,实现全覆盖。到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达134万人、失业保险参保达89.55万人、工伤保险参保达106万人、生育保险参保达83.5万人。
各州、市人民政府: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7号)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从1月1日起调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一)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于2013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以下统称“退休人员”)。
(二)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退职的人员(以下统称“退职人员”)。
二、调整时间
从1月1日起,调整“退休(退职)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一)“退休(退职)人员”普遍调整标准
1.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85元;
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发基本养老金3元。
(二)“退休(退职)人员”倾斜调整标准
1.对2013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退职)人员”,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2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退职)人员”,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
2.对退休(退职)时单位驻地(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等退休人员户籍所在地)在我省的退休(退职)人员,分别按下列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一类地区每月增加10元;二类地区每月增加15元;三类地区每月增加20元;四类地区每月增加30元;五类地区每月增加35元;六类地区每月增加40元;其他地区每月增加10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经按以上第(一)项、第(二)项1、2款调整后,其本人基本养老金未达到本次调整待遇以后全省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调整到本次调整待遇以后全省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
四、资金来源
本次调整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除中央财政补助外,其余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县(市、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不足以支付的,先由州(市)调剂,确保本次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兑现。因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形成的基金收支缺口,待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到位后统筹解决。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科研、文化等转制单位转制前“退休(退职)人员”和国有企业中小学退休教师,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退休(退职)人员”的缴费年限和出生年月以退休(退职)当时认定的为准,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时不得进行变更。
(三)艰苦边远地区类区按省政府云政发〔2006〕19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四)各州、市于3月31日前完成兑现工作,并按附表要求将调整兑现情况汇总后(须附各县、市、区报表),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和省社会保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