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基本养老金是如何计算的?
海南基本养老金=统筹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目前,我省企业退休职工的基本养老金计算主要是按2008年《养老保险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的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项组成。如有视同缴费年限(即连续工龄),或者1997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在以上两项待遇的基础上,再增加一项过渡性养老金。也就是说,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三项组成。
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的计算过程非常复杂。第一项:统筹养老金是由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的平均为基数,缴费年限每满1年给1个百分点;第二项:个人账户养老金是由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本人退休年龄对应的计发月数;第三项:过渡性养老金是由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再乘以视同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建立前实际缴费年限,再乘以参数1.4%。
因此,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的高低主要取决于退休时全省上年度社平工资和历年缴费基数的高低,累计缴费年限以及视同缴费年限和建立个人账户前实际缴费年限的长短,还有个人账户储存额和退休年龄的大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