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及涨工资方案细则尚未公布!故而2017情况如下: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从2017年1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20元调整为135元。
浙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七年多来,参保人数持续增长,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实现了基本养老保险从“制度全覆盖”到“参保对象全覆盖”,惠及城乡千万家庭。截至2016年底,全省参保人员总数达到1233万人,其中60周岁及以上领取养老金人数542.5万人,养老金发放率达到100%。
2017年,浙江将再次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这将是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十四连涨”。同时,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也将在目前每人每月120元的基础上再次提高,据了解,本次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调整,将是浙江自2010年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以来,第五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调整后,浙江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水平继续位居全国省区前列。再次调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民生保障工作的重视和对广大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的关心。省政府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积极筹措资金,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参保人员待遇及时调整并发放到位。
目前,浙江已基本建成统筹城乡、覆盖全民、托底有力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通过持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浙江已有155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参保范围,参保进度居全国前列。浙江力争到2017年底,实现本省户籍法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80%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8%。
其中,主城区基础养老金标准由原每人每月170元提高到190元。全市惠及人数达48.56万人,其中不缴费直接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的人数近22.6万人,占享受待遇人数的46.54%。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与主城区同步调整,其他统筹地按不低于每人每月150元的标准调整。
记者从浙江省人力社保厅获悉,浙江自从去年首次同步调整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目前已惠及全省610万退休人员,正常缴费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到2910元。
据浙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透露:此次调整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今年浙江省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施同步调整。调整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要求,经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复而进行。
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60元,体现社会公平。
挂钩调整
1.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3元。
2.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分别按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7%、1%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
3.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同类人员2015年度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一定比例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具体标准由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另行制定。
适当倾斜
2015年底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60元。